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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冬升与星皓公司官司终结 对方单方面申请清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01:02  东方早报

尔冬升与星皓公司官司终结对方单方面申请清盘

尔冬升

  在年底贺岁大片热闹纷飞抢票房之际,年初给观众带来过《门徒》的导演尔冬升(blog),正在日本为他的《新宿事件》紧张忙碌着。即将在本月28日迎来50岁生日,对尔冬升而言,今年最好的生日礼物,恐怕是他与星皓电影公司纠缠了四年的官司终于有了定论。尽管因为星皓公司单方面申请清盘,尔冬升基本不可能拿到属于他的280万港元的赔偿。但在接受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尔冬升还是非常感慨地说:“在电影生涯中,没有人想接触官司,如今终于水落石出,还了我一个公道!”

  事件回放

  在2001年初,导演尔冬升与香港星皓电影公司签约。双方约定在未来两年内,尔冬升要为星皓电影公司监制6到8部电影,并以导演身份拍摄两部影片的协议。在2002年10月,双方在翻拍《三少爷的剑》一片的问题上发生口水仗,提早宣布解约。之后,尔冬升率先出律师信向星皓电影公司追讨拖欠的60万港元薪水。而后在11月,星皓公司反而以欺诈罪名将尔冬升告上法庭。当时星皓公司指出,尔冬升在签约时间内没有完成协议内容,另外,在筹拍《三少爷的剑》一片时,尔冬升做出失实陈述,声称拥有电影改编权,并转卖星皓公司。

  该项官司在2006年6月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当年10月法庭就做出裁决,判定尔冬升胜诉。一年后,星皓电影公司上诉法庭,要求推翻原判。2007年11月23日,法院驳回星皓公司上诉,要求星皓公司向尔冬升赔偿共计280万港元。然而,法院下达判决书的同一日,星皓电影公司就向有关部门申请清盘。

  有媒体本月采访到星皓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方表示与尔冬升的官司并无关系,“只是星皓娱乐有新的注资进来,而我们考虑了之后,决定不要星皓电影公司了。只是正常的清盘行为,与尔冬升的官司无关。”

  对话尔冬升

  “我不想经历这样的成长”

  早报:这场官司持续了四年,你认为有意义吗?

  尔冬升:我跟星皓电影公司有两件官司,先是我想追讨薪酬,之后对方告我诈骗。因为当时我是香港导演协会会长,在电影行业中算有点地位,遇到强权和不平的事情,不能不出声。再说,当时各地媒体对此事都有报道,于我的声誉也有一定影响。所以我觉得应该打官司。非常感谢导演协会委员对我的信任和支持,让我坚持打下来。现在法院判决了,也算对导演协会有了交代。

  早报:可是,如今虽然胜诉了,却拿不到赔偿。

  尔冬升:说实话,赔偿的数目根本不够支付我的律师费,但钱不是重点,我只想讨回公道。

  早报:是不是没想到对方会以申请破产来回避此次事件?

  尔冬升:的确令我很诧异。这次我是以个人身份跟对方打官司,我输了的话要自己去承担责任。没想到对方却在法庭宣布维持原判的当天,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公司清盘。

  早报:很气愤吗?

  尔冬升:我不想多做评论。我相信香港的司法。跟星皓合作的两年,我没有做导演,没有拍戏。但离开那家公司之后,我拍了《旺角黑夜》《忘不了》、《门徒》等等。人生总有起起落落,或者这次官司是无可回避的,有经历才会成长!不过,我真的不想有这样的经历。

  早报:虽然现在不做演员了,但《三少爷的剑》始终是你踏足演艺圈的第一部作品,还会计划重拍吗?

  尔冬升:其实,能为《三少爷的剑》打官司,也算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重拍的机会,我等了十几年。在1992年到《卧虎藏龙》前,曾经是个机会。现在要拍的话,得等下一个古装片热潮,如果等不到就算了吧,否则拍了也没意思。早报记者 刘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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