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结号》侵权案无法提供侵权证据 原告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3日02:31  新闻晨报

  去年年底,山东淄博作者张闻宇在观看完《集结号》后,认为该片抄袭了他的原创纪实性文学作品《老八路的神秘档案》。今年年初,张闻宇一纸诉状将《集结号》的制片人王中磊、导演冯小刚、编剧刘恒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法院确认侵权,停止侵害,并公开赔礼道歉。记者昨日获悉,由于证据不足,张闻宇已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影片出品方华谊兄弟的代表律师孙先生表示,“发生在战争年代的事情,有相似的情景非常多,而因此就状告抄袭太牵强。而且《集结号》是经过合法授权,由小说《官司》改编而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原告文章的内容、人物、时代背景、结局以及表现形式,和《集结号》没有相同之处。”孙律师同时还出示了7份证据,其中包括华谊兄弟与《官司》作者杨金远签订的“版权使用合同书”,与编剧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书”等等,但原告张闻宇却无法提供相关的侵权证据。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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