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甲》纠纷案终审 飞仕向新画面赔款16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00:2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李剑英)影片《满城尽带黄金甲》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日前在北京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广东飞仕影音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解除新画面影业和飞仕签订的版权转让合同、飞仕向新画面支付违约金165万元的判决。

  2007年3月,飞仕与新画面就《满城尽带黄金甲》签订版权转让合同,约定新画面将该片所有家庭音像制品的独家出版等权利有期限转让给飞仕。新画面应在2007年3月15日之前向飞仕拟供制作音像制品的母带,飞仕也应交付版权转让费550万元。同年3月17日,飞仕提出新画面交付迟延、未完全交付母带及交付的母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解除转让合同,并赔偿其损失。

  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飞仕未交付版权转让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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