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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金鸡百花电影节组委会宣布余男( blog)为“电影娱乐大使”,这是继刘嘉玲(听歌)去年为苏州金鸡百花电影节代言后,第二个成为电影节代言人的女演员。余男不仅是大连人,2003年还曾凭《惊蛰》得过金鸡百花奖的最佳女演员,和电影节缘分不小。
昨日,金鸡百花电影节组委会在大连召开发布会,电影节组委会表示,选中余男是因为“凭《图雅的婚事》余男两年间已在四大洲获7次影后,成为国际华人影星的新代表。”
作为大连籍姑娘的余男能够在自己的家乡出任金鸡百花代言人,感到相当兴奋,她表示自己一定会竭尽全力为电影节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她说,“电影是最美丽的东西,大连也是最美丽的城市,两者相当融合。”(记者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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