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终审评审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13:53  新浪娱乐

  1.本届传媒大奖实行票选制,记名投l票,每人每项只能投一票,多填、复印、遗失、不出席会议者均视为无效投票;

  2.评审团主席由各评审互相推选,得票最高者出任;

  3.评审顺序:最佳新演员、最佳女配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共评选出九个奖项最佳名单;

  4.监票人员核对每位评委身份证明,证实无误后宣布评审开始;

  5.每个奖项讨论完毕后开始投票;评委在“第一轮”栏目中填写该奖项的个人投票结果,监票人员收集并统计各评委选票,当场统计并公布各奖项候选提名得票数;

  6.如出现未过半数的情况,则淘汰得票最低者再进行重新讨论,讨论完毕各评委在“第二轮”栏目中填写投票结果,选出获奖者;

  7.如未出现上项情况,擅自填写“第二轮”投票结果者,其填写的“第二轮”内容视为无效;

  8.每项投票评出之后,不可修改自己的投票内容;

  9.每个奖项只能评出一项最佳结果,不设空缺,评委不可弃权;

  10.所有项目投票完毕,评委可提出临时动议,但该动议必须获得过半数评委同意方得成立并进行讨论。再投票采取即席举手方式进行,此项投票只进行一轮,获过半票数支持者获奖,否则视同无效;

  11.上项过程由公证人员做笔录,并由提出临时动议的评委签名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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