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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未上银幕先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由陈凯歌执导的电影《梅兰芳》将于12月12日在全国同步公映。不料,近日北京米里米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里米特”),以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甩开合作伙伴“吃独食”为由,将中影集团告上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影集团停止侵权,不得进行电影《梅兰芳》的摄制、发行和其他传播行为。记者昨日向中影和《梅兰芳》片方求证,对方的回复皆是毫不知情。

  据了解,米里米特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老板叫杜鹏,艺名杜家毅。据导演张扬介绍,杜鹏曾在他执导的《洗澡》中演那个高唱《我的太阳》的胖哥。几年前,北京演艺圈中就传出杜家毅要拍《梅兰芳》的消息。为取得梅氏后人的授权,杜家毅跑了很多次梅家,最终拿到了梅家从未出售过的梅兰芳影视版权。戏未拍,杜和梅家却先合作开了家餐馆,就是赫赫有名的“梅府家宴”。

  米里米特:我们是唯一授权人

  记者昨日下午致电杜鹏,他的手机关机。他的一位助手证实:“状告中影集团确有其事。我们是最早策划拍摄电影《梅兰芳》的公司,拥有拍摄电影《梅兰芳》的合拍版权。2004年,我们与中影集团开会,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拍摄电影《梅兰芳》。2007年双方签署了一份会议纪要,确认电影《梅兰芳》的拍摄权由米里米特公司享有,并约定双方正式签署合约后,该片的拍摄权转给中影集团,但至今双方未签订涉及该电影的合约。中影集团在未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独自进行了拍摄。为维护自身权益,我们才决定到海淀区法院状告他们。”

  中影:不知道这回事

  据了解,今年4月28日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在京与韩国艺家娱乐有限公司总裁李成?签订影片《梅兰芳》韩国版权的销售协议时,提供给外界的相关材料上还称“《梅兰芳》是中影集团、中环国际娱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英皇电影以及北京米里米特影视公司联合出品的年度巨制”。为何现在中影集团要甩开米里米特公司?昨日,记者电话连线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其手机从上午直到下午6点都转到小秘书台。后来记者又致电中影新闻发言人翁立,接通电话后他说:“这几天我特别忙,都不知道这回事。”他还热切询问此事是从哪儿报道出来的,并称一会儿去网上查查。

  片方:官司不影响上映

  记者联系上《梅兰芳》片方宣传负责人宋小姐,她说:“我以前都不知道这家叫米里米特的公司,更不知道他们告了中影。”不过她表示,这个官司即使要打,也和电影本身没关系,因为被告是中影集团,不会影响该片的上映计划,上映日仍是12月12日。 记者杜恩湖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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