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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未映先惹官司 中影集团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10:44  新闻晨报

  已确定将于12月12日上映的《梅兰芳》日前横生枝节,影片出品方中影集团被北京米里米特影视文化公司告上法庭,被指甩开合作伙伴“吃独食”。据了解,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该公司的起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影集团停止侵权,不得进行电影《梅兰芳》的摄制、发行和其他传播行为。

  根据米里米特公司的起诉,该公司与被告中影集团于2004年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拍摄电影《梅兰芳》,2007年双方签署了一份会议纪要,确认电影《梅兰芳》的拍摄权由原告享有,并约定双方正式签署合约后,电影的拍摄权益移转给被告,但至今双方未签订涉及该电影的合约。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独自进行了拍摄。原告认为,其享有电影《梅兰芳》的合法权利,为维护自身权益,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

  据了解,今年4月28日,中影集团在韩国签订影片《梅兰芳》韩国版权的销售协议时,提供给外界的相关材料上还称“《梅兰芳》是中影集团、中环国际娱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英皇电影以及北京米里米特影视公司联合出品的年度巨制”,为何现在突生纠纷一时引人关注。中影方面的多位负责人昨天均未对此事明确表态,据记者了解,《梅兰芳》前期合作确实与米里米特影视公司有关,但双方为何分崩离析进入司法程序,还要等待开庭之后才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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