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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未进影院先上法庭 中影集团成为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13:44  南方日报

  作为今年下半年中影力推的本土大片,《梅兰芳》从开拍起就引来了各方关注。继拍摄期间出现吊灯砸人事件之后,日前该片又传出投资方因合作不当引发争议的问题,该片投资方之一北京米里米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剧本版权侵权问题,将中影集团公司告上了法院。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影集团停止侵权,不得进行电影《梅兰芳》的摄制、发行和其他传播行为。

  据米里米特公司的说法,该公司与被告中影集团于2004年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拍摄电影《梅兰芳》,2007年双方签署了一份会议纪要,确认电影《梅兰芳》的拍摄权由米里米特公司享有,并约定双方正式签署合约后,电影的拍摄权益转移给中影集团,但至今双方未签订涉及该电影的合约。中影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独自进行了拍摄。米里米特公司认为自己享有电影《梅兰芳》的合法权利,为维护自身权益,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

  记者翻阅之前的资料,发现在中影之前提供的投资方名单里,的确有米里米特公司的名字。为了求证此事,记者昨日分别致电《梅兰芳》剧组和中影集团,但《梅兰芳》剧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他们确有所闻,但因为是投资方之间的纠纷,因此没有影响该片的后期制作,全片计划本月内粗剪完成,并为12月12日上映在做准备。

  目前该片在日本、韩国等地的版权预售就已经收到几百万美元。而且,中影集团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销售工作。至于该片的版权纠纷问题,剧组宣传方称应该去找中影集团询问。随后,记者致电中影集团,但相关经营部门无人予以回应。

  本报记者 郑照魁

  《梅兰芳》完成音乐制作

  黎明(听歌)章子怡(《梅兰芳》未进影院先上法庭中影集团成为被告)合唱主题曲

  自从去年12月孟小冬的戏份杀青后,章子怡就告别了《梅兰芳》剧组,此后与“梅大爷”黎明未曾碰面,如同故事中的梅兰芳与孟小冬,天各一方。不过记者昨日获悉,《梅兰芳》主题曲《你懂我的爱》却已悄悄制作完成。

  该曲由黎明和章子怡合唱,这是章子怡首次为电影开唱,而黎明更是自告奋勇担任了MV的导演。陈凯歌也不顾电影后期制作紧张,神秘现身现场。昨天录制完歌曲之后,章子怡今天将到英国去与休·格兰特合作拍摄电影《LOST OF WORDS》。但她对自己主演的《梅兰芳》依然意犹未尽,她建议陈凯歌再拍一部完整的孟小冬的故事。

  昨天一身红装的章子怡状态极好,仿佛又回到了当日电影拍摄的气氛中。现场歌曲播放着“爱过,恨过,只要你懂……”拍摄MV在黎明和章子怡的对唱中进入高潮。两人虽然分开已久,但随着旋律和歌词的渲染,他们眼神中满是脉脉情意和满脸的惆怅,大家似乎再次感受到了梅兰芳与孟小冬的无奈。章子怡的声音有些低沉,但十分悦耳,她的演唱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这首主题曲由黎明掌管的东亚唱片制作公司录制,由雷颂德作曲,姚谦作词,并召集了日本和美国的精英班底打造。黎明把这首歌看得非常重,由于对制作要求极高,使得MV拍摄日期拖后,而章子怡本应昨日赴英国,但被黎明的执着感动而留了下来。黎明为了犒劳自己的黄金搭档,还亲自下厨煲汤,章子怡喝着热乎乎的汤,心头大快,但还是娇嗔地说:“你还是适合做导演,不适合做‘家庭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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