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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电影》原社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8: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大众电影》原社长蔡师勇涉嫌动用554.7万余元国有资产为职工买商业保险,被检察机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蔡师勇和涉嫌参与此案的原大众电影杂志社主管会计贾文华在朝阳法院受审。他们当庭表示不认罪。

  蔡师勇现年71岁,原为大众电影杂志社社长、总编。贾文华原为大众电影杂志社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检方指控称,蔡师勇、贾文华在大众电影杂志社任职期间,于1997年至2000年间,违法使用国有资产为该社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数额总计人民币554.7万余元,后被查获归案。

  蔡师勇在一份情况说明中表示,对于自己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无法理解,因为自己为杂志社职工购买保险并非犯罪行为。他说,大众电影杂志社成立于1984年底,属于国家不核拨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直到2004年才被纳入社保单位。“2004年以前我们是两头够不着:既不能参加社保,国家又不核拨资金和工资、退休金……这是我们考虑给职工做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

  蔡师勇说,当时社会上很多单位、包括本系统的单位都为职工购买了养老金保险。为了部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如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社委会经集体研究决定,开始用大众电影杂志社自有资金,逐步为职工(包括已经离退休人员)做养老金保险。“此事曾经向中国文联计财处有关领导汇报过,并得到肯定”。

  他还说,此事案发是杂志社内一些与自己有矛盾的人故意陷害,是对方“公报私仇”。

  昨天,此案只进行到事实调查阶段,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庭后,蔡师勇的辩护律师周泽说,他是要为蔡师勇做无罪辩护的。“不管职工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才是正确的吗?”他认为,大众电影杂志社集体决定为所有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为了解除职工后顾之忧,更好地做好大众电影杂志社的事业,而且购买保险前向上级财务部门作了请示汇报,并不是侵吞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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