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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纸枷锁”被指侵权 陈凯歌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4:58  东方早报
《梅兰芳》“纸枷锁”被指侵权陈凯歌不知情

欧阳江河向电影《梅兰芳》的编剧严歌苓、陈国富、张家鲁和出品方之一的中影集团北影制片厂发出的律师质询函

  陈凯歌导演开启今年贺岁档的文艺大片《梅兰芳》正在影院热映,昨日,著名诗人欧阳江河通过律师,“就电影《梅兰芳》中‘纸枷锁’情节涉嫌侵犯欧阳江河先生著作权一事”,向电影《梅兰芳》的编剧严歌苓、陈国富、张家鲁和出品方之一的中影集团北影制片厂发出律师质询函。《梅兰芳》的宣传总监昨日对此事回应称陈凯歌还不知道这件事,也不认识这位先生,“如果此事进入司法程序,发到中影或者严歌苓等人那里,那么相关人员会按照司法要求来处理。” 早报记者试图联系身在台湾的编剧严歌苓,但截至发稿时,对方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欧阳江河:“纸枷锁”剽窃我的《纸手铐》

  早报记者 蒙莺

  陈凯歌导演的《梅兰芳》正在影院热映,却引发了“剽窃”风波。昨日,著名诗人欧阳江河通过律师,“就电影《梅兰芳》中‘纸枷锁’情节涉嫌侵犯欧阳江河先生著作权一事”,向电影《梅兰芳》的编剧严歌苓、陈国富、张家鲁和出品方之一的中影集团北影制片厂发出律师质询函。欧阳江河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梅兰芳》片中的“纸枷锁”意象以及相关延伸的意象和情节,都直接剽窃了他“独创和原创”的作品《纸手铐》,对他构成了“侵权”。而他已经在今年3月将《纸手铐》的版权卖出,原定于明年春节开发布会,明年9月开拍。而现在这部他和导演筹备了近十年的电影,将无法投拍。

  欧阳江河告诉记者,《纸手铐:一部没有拍摄的影片和它的43个变奏》,收入2001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他本人文集《站在虚构这边》。《纸手铐》讲一个犯人在狱中遭受过一种纸手铐的惩罚,如果纸手铐撕破就会被处以30公斤铁铐的重罚。犯人出狱之后,纸手铐已经解除,但患上“纸手铐恐惧症”的他,永远呈现出被铐住的样子。囚犯成为自己的狱卒。

  欧阳江河强调,“纸手铐”的意象在文学意义上是他的独创和原创,在观看了《梅兰芳》后,他发现“纸枷锁”抄袭剽窃了他的“纸手铐”,包括梅兰芳与孟小冬恋爱桥段里面折纸鸟的细节,以及大伯和孟小冬都对梅兰芳再三强调恐惧感的“不怕”等延伸情节,都与他的《纸手铐》当中的情节非常相似。欧阳江河说:“我并不是说电影《梅兰芳》抄袭,而是说,‘纸枷锁’这个意象正是电影《梅兰芳》的叙事起点和精神支点,没有了‘纸枷锁’,整部影片就会垮掉。”

  欧阳江河还发现一篇对《梅兰芳》的编剧严歌苓的访谈文章,文中提及,“电影《梅兰芳》里有一个细节:清朝宫廷有一种刑罚,给人戴纸做的枷锁,明令告诉犯人不准撕破,撕破就要被打死。编剧严歌苓说,她忘记了从哪里看来的这个细节,但看到了就觉得被触动了。”欧阳江河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梅兰芳》剧组中的任何人,包括编剧严歌苓,“我是一个严肃作家,作品只在精英圈子流传,本来不想卷入流行文化的论争,也不想为电影炒作。”虽然《梅兰芳》片中与“纸枷锁”相关的情节只有五六分钟,但是欧阳江河认为:“这是中国文艺作品中最巧妙最无耻的一次剽窃,是中国文化界一次三鹿奶粉事件。三聚氰胺虽然含量低,但是剧毒,是丑闻。”

  欧阳江河说,他已经咨询过两位律师,他们都认为这是非常独特的案例,是一种精神性角度的侵权。他希望《梅兰芳》剧组能够给他一个正式的回应,而他将视对方回应在法律途径上做出下一步反应。

  《梅兰芳》剧组回应

  陈凯歌忙宣传不知“抄袭”

  早报记者 刘嘉琦

  根据中影集团的统计,《梅兰芳》自本月4日18点上映以来,首周末票房达到4218万元人民币。尽管这个数字与拷贝数相当的另一部中影大片《赤壁(上)》相比,有近一半的差距,但在今年打着贺岁旗号的多部影片中,《梅兰芳》的首周末票房是目前最高的。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以《梅兰芳》首周末的票房表现而言,取得1.3亿到1.5亿元的总票房应该没什么问题。

  还来不及为首周末4218万元的票房感到欣慰,昨日抵达湖南长沙宣传《梅兰芳》的陈凯歌,率先面对的是“纸枷锁”涉嫌抄袭《纸手铐》一事。《梅兰芳》的宣传总监黄先生昨日通过电话对此事给予了回应:“我一直陪在导演身边,他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这件事,也不认识这位先生。我们最近一直在各地跑电影的宣传,所以还没有收到传真。如果此事进入司法程序,发到中影或者严歌苓等人那里,那么相关人员会按照司法要求来处理。”

  此外,中影发言人翁立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自己对此事还不知情。昨日,早报记者试图联系身在台湾的编剧严歌苓,但截至发稿时,对方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第三方律师意见

  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

  昨日,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的张移律师,他说还没有看过电影《梅兰芳》和欧阳江河的《纸手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内在思想,判断是否侵权就要比较表达的相似程度。就此事来说,“纸手铐”作为文艺作品中的独立元素,是不受保护的,但对这个元素的表达包括由它所构成的故事关系等,是受到保护的。例如“一个泼辣的女人”,对她如何泼辣的描绘是受到保护的。但是否构成抄袭,就需要进行比较。如果法院受理,如果能根据一般理性进行比较判断的就由法庭进行,如果需要专业知识才能进行比较判断的,法庭会授权专业人士或者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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