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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没上映导演先讨薪 制片方称其私下注册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1日04:43  北京晨报
电影没上映导演先讨薪制片方称其私下注册版权

昨天,许多电影学院的学生前来旁听此案。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晨报讯(记者 颜斐)电影《皇家刺青》还未上映,该片的导演冯超却先上法庭讨薪,向影片制作公司索要编剧费80万元以及导演费30万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制作方表示,该剧本是集团创作的成果,而冯超却背着大家,偷偷把剧本拿到版权局去注册,他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据冯超称,2008年初,被告方希望和他合作拍摄电影。此时,他刚写好一部古装电影剧本,叫《皇家刺青》。剧本完成后,自己还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剧本备案,并获得剧本版权证明书。“当时被告方承诺给我80万元剧本酬劳和30万元导演酬劳,我相信了被告公司的口头承诺,在没有签署剧本合同以及导演合同的情况下,将剧本提供给他们。然而,被告方却在编剧一栏署上黄小蕾等人的名字,并至今未支付任何费用。”

  法庭上,被告方表示,该剧本最初是主演兼制片人黄小蕾的创意,后与主演王劲松、于菲、花儿乐队和冯超等人一起构思、修改成形,原告并无付出任何独创性的智力劳动,他并非该剧本著作权人,无权提起诉讼。此外,剧本的多个著作权人已表示将剧本无偿提供给剧组使用,原告主张80万酬劳无从谈起。

  为了证明各自的主张,双方都请来证人出庭作证。黄小蕾表示,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有官司在身的电影作品无法拿到公映许可证。目前,《皇家刺青》已经获得上映许可证,原定于4月27日公映,冯超的目的就是阻止影片正常播出。此外,导演费也并非冯超所说的30万元,应是10万。她说,该片预算是300万,最后花了近400万,而超支的钱都是大家掏私人腰包垫的。但当初拍的时候,冯超说过如果超支全由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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