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能告诉我郑伊健的电话吗?”“你是明星吗?”北京外国语大学刘老师的手机号与香港电影《亲密》中出现的电话号码撞号,自去年3月以来每天接到众多骚扰电话和短信,遂将影片出版发行等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判决影片发行出版单位将涉及刘老师手机号码的情节予以技术处理,使影片中不再出现该电话完整号码;在此之前均不得再授权播出或发行该片及相关DVD产品。
去年3月9日,刘老师忽然接到很多陌生电话,第一个电话问他“你是大明星吗?”而很多来电都只是笑称“真的能打通啊,真好玩”,搞得刘老师莫名其妙。后来他才知道,原来由郑伊健、林嘉欣主演的香港电影《亲密》当天公映,电影中有一处情节,即郑伊健扮演的男主角在电梯间偶遇一位老外,老外用中文对旁人说“我的电话是133××××××××”。而这个号码和刘老师的手机号码完全一样。刘老师这才明白原来是影迷们出于好奇心的驱使不断打来电话。
“三四月份,每天接的陌生电话都是百余个,短信也是接踵而至,”刘老师在法庭上列出了一些曾经收到过的短信,诸如“请问您是经纪人,还是道具师傅?”“有郑伊健的电话吗?”好几次接听者都是在电影院看电影,他们看到号码后就立即发了短信。刘老师说,甚至有人在凌晨2点打来电话,还有人问他“能不能给我介绍到剧组去拍电影?”
北京光线影业公司代理人辩称,《亲密》是一部香港电影,该公司只是从版权方获得在内地的发行权,并非制作人,无权审查、删减该影片,因此并不侵权。北影录音录像公司是该电影光盘的出版方,华人传媒公司是销售方,他们同样认为不存在过错。
据了解,该电影是香港编剧岸西执导的影片,由光线影业负责发行。而岸西称他不认识刘老师,创作电影时没有尝试拨打该号码,撞号事件纯属巧合。
法院经审理认为,《亲密》一片的版权人系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等三方。对于影片中出现的电话号码是否与真实的号码重合问题,影片版权人应当进行试验并核实,否则由于其过失给予实际机主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影片版权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刘老师要求光线影业公司在发行前对影片内容进行实质审查过于苛求,故光线影业公司的发行行为并无主观过错或过失,其行为与刘老师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事实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北影公司是DVD产品的制作和出版方,北影公司无权对该片段进行删除和修改,不构成对刘老师隐私权的侵犯。华人公司,其仅为音像制品的零售商,对影片内容亦不具有审核权。
最后,法院依法驳回了刘老师要求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北京华人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在影片《亲密》中涉及刘老师手机号码的情节予以技术处理,使影片中不再出现该电话完整号码;在此之前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北京华人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不得再授权播出或发行该片及相关DVD产品。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记者王蔷 通讯员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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