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上海电影节上亮过相的“金爵奖”参赛片《肩上蝶》昨日爆出新闻:导演张之亮与制片方因为剪片的问题产生矛盾,宣布退出该片的所有宣传。这一事件引发各路电影节嘉宾的讨论:制片方的商业目标与导演的创作自由发生冲突时,究竟应该如何取舍?
张之亮:退出《肩上蝶》
《肩上蝶》原定于本月16日进行电影节的官方放映。然而,与其他竞赛片记者可以凭媒体证观摩不同,《肩上蝶》放映厅门口有保安驻守,以座位已满为由拒绝任何媒体入内。事实上,正常竞赛片放映时,即便满座,也会允许一部分媒体进场,站在过道上观赏影片。有媒体混入影厅之后发现,该厅根本没有坐满,并且片方宣称因为颈椎病复发,不能出席电影节宣传的导演张之亮赫然坐在前排观影。
张之亮事后向媒体透露,他根本没生病,只因不满制片方和发行方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把《肩上蝶》从120分钟删减到90分钟,所以一直躲在酒店的房间里。“我不知道怎样去面对整件事情,从来没有这么郁闷过。”张之亮说,120分钟是他最满意的版本,而90分钟的版本制片方根本没给他看过。“既然他们有自己的理解,我就退出。我作为一个喜爱艺术的人,会坚持做我能够认同的事情。”
发行人:我可以不发行
张之亮宣布退出《肩上蝶》之后,该片的总发行人高军承认,的确和导演闹得有点不愉快,但这在发行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事情,也是“很容易解决的小事”。高军透露,自己作为发行方,主要接触的是《肩上蝶》的制片方。“都是我们的发行团队先与制片方沟通,再由制片人与张之亮导演协商。我们的确没有怎么和导演张之亮沟通过。”高军认为,发行方与张之亮之间谈不上有矛盾,只是大家对影片的节奏、片长有不同的看法而已。
针对张之亮导演因不满片子被剪而退出《肩上蝶》的举动,高军显得有些无奈:“没有必要这么决绝吧。我们也是为了片子好,为了片子在市场上取得更好的效果。”高军对记者说,从发行人角度来讲,他已经做得很到位了。“我们请了国内一流的剪辑师,出来的效果也很好,符合市场的要求。如果导演不满意,我们可以商量,90分钟不满意,我们可以剪到100分钟。如果导演真的不能接受我们建议的版本,我们也可以不再发行。这部片子我一分钱没投资,纯粹是从帮朋友的角度来做发行。”
导演反应:表示同情
张之亮宣布退出《肩上蝶》,一石激起千层浪。所谓物伤其类,出席电影节的导演、演员纷纷对张之亮的遭遇表示同情。《肩上蝶》的主演,同时也是本届电影节亚洲新人奖评委的桂纶镁感性地表示:“现在最想做的就是给张之亮导演一个拥抱。虽然大家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但还是希望创作人的空间能够得到尊重。”王全安表示,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会努力去说服制片方,如果实在说服不了,那就只好放弃。越南导演陈英雄也曾遭遇过作品被制片方剪辑的事情,所以对张之亮的遭遇十分同情。他感慨地说:“每个文艺片的导演都会遭遇这样的困境。对我来说,就只能慢慢适应这种环境。”“金爵奖”主席、《雨人》导演巴瑞·莱文森则顺带抱怨起好莱坞发行方干涉导演创作的事情:“以前导演拿一个好的故事,就可以去找电影公司拍片。现在要跟发行方谈,由他们定我们拍什么。结果拍出来的,都是一堆没有营养的‘超级英雄’。”
晨报上海专电
特派记者 杨莲洁
莲珠箭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肩上蝶》被剪掉了30分钟,导演张之亮却还蒙在鼓里,在得知情况后愤而退出该片。在大众眼里,导演张之亮自然成了值得同情的悲情人物。然而,真相往往与大众的想象有一定差距。
那么,究竟谁拥有一部电影的最终剪辑权?或许很多人会参照文学作品的惯例,认为电影的著作权天然应该归导演所有,其实不然。电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的艺术创作过程,要有提供资金和组织拍摄的制片方。虽然有包括导演在内的艺术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但它确实又是一件电影工业产品,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商业利益,也可能带来巨大的商业风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写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据此,《肩上蝶》的制片方“宁波稻草家族影视策划有限公司”才是电影著作权的所有者。张之亮只拥有《肩上蝶》里署名权和按照合约获取报酬的权利。
然而,内地长期的导演中心制,使得导演成了从片场到市场的话事者,削弱了制片者的地位,也让很多人误以为导演就是一部电影的著作权所有人。如果导演能够换位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制片者和你一样,也希望这部影片票房口碑双赢。你投入的是劳动,他投入的是真金白银。有事大家商量着来,未必没有解决之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杨莲洁
(责编: 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