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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钗》出品方重奖偷票房举报者合计10万元

《金陵十三钗》 《金陵十三钗》

  出品方重奖举报者合计10万元

  《金陵十三钗》出品方新画面影业昨日宣布,将兑现佟大为(微博)代表他们向网友许下的承诺:以涉事电影票金额的50倍奖励20位偷票房举报者。新画面同时授予演员任泉(微博)特别贡献奖,以上奖励合计10万元。

  任泉晒“偷票房”证据

  “拍一部电影很不容易啊!看(十三钗)票价80,可票根却是40。为啥呢?为啥呢?”2日,演员任泉发微博称自己掏了80元现金,但票根却显示为40元,并@了主演佟大为。

  佟大为代表新画面承诺:“凡是保留偷漏《十三钗》票房证据并实名举证的,新画面均以涉事电影票金额的10倍予以奖励;如有牵涉影院以贿赂方式收买证据,新画面愿以对方贿赂金额的10倍保有涉事证据。”

  不少网友纷纷将涉嫌偷票房的经历发给新画面影业。福建省福安市王女士称:“我们一行人买了4张票,每张票价50元,结果4张票上都没写电影名和价格。”

  20位网友获5万奖励

  截至目前,新画面共收到网友举报邮件56封,其中20封为实名举报且得到查实。新画面也派出以发行副总担任领导的巡查组,前往扬州、南京、上海、河北、北京等地明察暗访。

  按照平均50元的票价,新画面决定将奖励提高到50倍,即每人奖励2500元,其中任泉特别奖励5万元。《金陵十三钗》制片人张伟平说:“每个留下电话并实名举报的网友都令我们尊敬,他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提醒电影从业人员,只有敢于向偷票房这个‘毒瘤’开刀,中国电影产业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而任泉微博中提到的情况,该影院负责人承认是影院员工私自偷票房,除了赔偿损失及向新画面道歉外,该员工已被辞退。 (鱼鱼)

  “偷票房”百态

  国家电影局9日强调,对电影票房的“偷、漏、瞒、虚”等问题将施以重拳。“偷票房”到底有何猫腻?一起来看看吧——

  降低票根价

  制片方和影院按比例分成,如观众花80元买票,但票根显示40元,那么分钱时只分这40元,另外40元将被影院挪走。

  手写票

  手写票不计入票价系统,观众买票的钱制片方得不到一分。

  票价留空

  售出的电影票价一栏上留空,与手写票相似,制片方也颗粒无收。

  搭售

  假如套餐价为100元,包括一张电影票、一桶爆米花和可乐,但打出的票价是50元,影院和片方分钱时只能分这50元。

  偷换票根

  你去电影院看影片A,出的票却是影片B的,这样影片A的票房全被挪给影片B了。

(责编: 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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