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蔷)华谊欲将电影《风声》改编成游戏,但发现市场上早已有了一款《风声》的游戏。为维护知识产权,华谊将动漫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50万。庭审中,动漫公司辩称已取得小说《风声》作者的授权。前天上午东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停止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涉案游戏,由被告赔偿原告华谊21万元及合理支出3万元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华谊兄弟[微博]的索赔额是50万。
华谊同时将销售该款游戏的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一并告上法庭。
千骐动漫公司代理人表示不认可侵犯原告的著作权,他们表示开发风声游戏是2011年由小说《风声》作家麦家授权的,游戏中文名字风声是麦家起的。“我们一直都认为与小说原作者签订了授权协议之后,就不存在其他版权问题了。”
东城法院认为,被告将“风声”作为游戏名称,未侵犯原告电影的特有名称权。但被告在游戏中设计的人物形象与电影《风声》中的人物形象十分相似,游戏角色的描述与情节和电影有一致性,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告公司应该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停止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王府井书店停止销售涉案游戏,被告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华谊公司经济损失21万元及合理支出3万元,赔偿另一原告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损失9万元。原被告代理人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