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11月18日,北京海淀法院[微博]在微博进行案件播报,称接到纪录片《中华老字号》出资方南方某省老字号企业协会和北京某影视公司的起诉。原告诉称,在支付200万拍摄资金四年后,《中华老字号》拍摄工作仍毫无进展。于是,出资方便将合作方某纪录电影制片厂诉至法院。
从海淀法院贴出的案件播报中可以了解到,两家原告老字号企业协会、北京某影视公司诉称,2011年11月,他们与纪录电影制片厂签订拍摄《中华老字号》纪录片的协议书,共计10集,每集45分钟,总投资500万。但在老字号企业协会支付第一阶段拍摄资金200万后,纪录电影制片厂却以总导演没有时间为由进行推诿,不履行拍摄协议。2012年7月,老字号企业协会再次与该制片厂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纪录片减少为4集,总投资也变为200万,但是拍摄工作依旧没有进展。因此,两家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纪录电影制片厂返还已支付的200万制作费并支付违约金40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围观网友知晓后纷纷表示,“某制片厂还可以再无耻一点吗?”也有网友呼吁海淀法院早日解决此事,“求早点审理,我们持续关注着!这可是记录中华文化的好片子~”(实习生苏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