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辱母者必死、杀人者无罪,但这部电影却说不

2017年03月28日 23:29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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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舆论说辱母杀人者应从无期改判无罪,但这部电影却讲了另一个类似故事。金钱、暴力、性侵,它们有相同之处,甚至同样的悲哀。

  本文来自公众号“玩儿电影”(id:wan2movie)

  每次热点事件一出,我除了感慨大家都在谈论的制度缺陷和黑色地带外,还要惊讶于当今媒体舆论力量的膨胀。

  为什么它会有如此巨大的力量?也许是因为:媒介的报道和评论并没有致力于繁复漫长、事无巨细的事实发现,编者与其不写,不如先瞎写。也许是因为:通过舆论来判断问题已经成为大众常态,读者与其探究思索,不如先发泄情绪。

  对于邪恶势力,媒体的力量能摧枯拉朽。然而悲哀的是,也因为媒体,一个事件在短短两三天就能够翻转三四次,读者其实很难知晓真相。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最开始刻画了一个受不良分子催讨高利贷的企业家母亲形象,于欢不堪母亲苏银霞受辱,愤而刺人致死。

“辱母杀人案”发生地“辱母杀人案”发生地

  南方周末稿件发布稿子时,全国群情愤慨。“女企业家、母亲守护者”,母与子,自然而然成为弱势标签。而媒体没有提到的是苏银霞的老公是谁,更没提到苏银霞与老公于西明在2015年成为融资租赁纠纷合同的被告,苏银霞更因去年涉嫌伪造公章被捕,与放高利贷的人都进行过一样罪恶的交易。

  细究起来,控方、辩方、警察或各有纰漏、各有失职,才酿成无法挽回的结果。“辱母杀人案”的幕后太过复杂,千万微信号谈了不知道几万遍,这里不再赘述。因为热度炒得过多时,人们其实关注的往往并非案件本身了。

  看过新片《嫌疑人X的献身》点映后,觉得这部电影就是对生活的另一种注解。苏有朋导演,根据东野圭吾原著小说改编,更巧的是,本片同样讲述的是“辱母杀人案”。

  对照现实,电影的故事被贴上了许多不太真实的美好元素,有妈妈独自抚养孩子的辛酸、也有被逼急犯错的恐慌,这些都极像媒体对母子的塑造。但最终,它们又充满同样的无力和悲哀。当亲人受辱,是忍受还是抗暴?

《嫌疑人X的献身》《嫌疑人X的献身》

  新版故事跟原著相差无几:独自抚养女儿的陈婧(林心如 饰)与天才数学家石泓(张鲁一 饰)是邻居,石泓常常到陈婧开的餐厅里吃饭,两人一来二去便熟识。后来陈婧的前夫找上门来,又是要钱又是家暴,还有性侵情节,陈婧和女儿情急之下失手杀了前夫。刚好石泓听到了响动,于是利用惊骇莫名的头脑与诡计替陈婧处理尸体、掩盖真相。

  “金钱、暴力、性侵”——这个故事,不正是翻版的“辱母杀人案”吗?

  只不过,这是平行时空中的案件,地点也是小说里经常虚构的江北市。这个市区,比现实中的聊城要纯洁,至少没看到高利贷身影。我国警察也一如既往地承担着应有的职责,在最后彰显了善恶各有归处。

  这里也没有媒体,没有那么多左右陈词,混淆是非。只有单纯的人物关系,清晰地展现在观众面前,留给我们评判。但在这个故事中,辱母者必然而然地被杀死,杀人者也进了监狱。本片对“辱母杀人者”的态度是:不。

  陈婧和女儿,其实是绝对的被害者。首要前提在于:陈婧和前夫因为感情破裂已经离婚,并无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关系。前夫堂而皇之地来要钱,并意图强奸陈婧,这已经是彻彻底底的犯罪。但是跟急红眼的犯罪者能讲什么道理呢?这才可以反抗。这个时候的陈婧自首,才可以算过失杀人案。

过错铸就后,石泓选择顶罪过错铸就后,石泓选择顶罪

  幸运的是,陈婧遇到了石泓。石泓宽慰她:可以不用自首,我有办法。接下来石泓替陈婧搬走尸体,对警察瞒天过海。但最终还是被发现了真相。

  石泓深陷对陈婧的爱情而选择顶罪牺牲,情感对抗法治,小人物的落差处境实在可怜。这部电影的设定带给人的愤怒,与聊城案相差无几。

  聊城辱母案中,没人替刺人者于欢掩盖真相避耳目,于是于欢被收押监狱、面临无期徒刑。

  媒体跳了出来,义愤填膺的担当着“石泓”的角色,只谈受辱过程如何可怜,却不尽言幕后更多细节。这种做法,就跟石泓在电影中毁尸灭迹一样。但是石泓还为此杀了人,作为替罪羊。媒体就没有这么高的智商找替罪羊了,他们只能用舆论引导情绪。

案件当事人于欢案件当事人于欢

  不过当我们看远点,在那篇《刺死辱母者》后,更有媒体挖出了被刺死的暴力催贷者杜志浩曾经撞人肇事逃逸、最后用关系化解危机。人们再愤懑之余又收到这个导向,不禁高呼“罪有应得”。

  这让我想起了印度电影《误杀瞒天记》:一位骄奢淫逸的富二代羞辱女儿,妈妈和女儿误杀了这个道德败坏之人。男主角(女儿父亲)经常看谍战片、悬疑片,最后通过电影里学到的某些手段处理掉尸体,并且让警察最后也没找到,故事完结,成功脱罪。

《误杀瞒天记》剧照《误杀瞒天记》剧照

  这个故事极具戏剧观赏性,且不遗余力地刻画男主家庭是如何弱势、恐惧,让观众产生同情,情不自禁为男主角最后胜利拍手称快。

  但看完有点如鲠在喉:那个富二代在犯罪中被误杀,于法于理应当。但男主角用手段,乃至一罪全无。真的对得起这个时代?此外,男主利用电视台舆论为自己制造悲情元素。媒体的作用,在银幕内外都是一样的。

  “武松弑嫂”,是制度不全时的野蛮人行为。真正的社会应该是如今天,给人权基础保障的。虽然看电影,喜欢看到“英雄”的胜利,被各种规则(买房买车、上学生子)束缚的我们,愈加喜欢跳出规则之外,看到不一样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罪恶可以被清除。

  于欢跟父亲,都参与了灰色借贷、放贷的业务,这其中有恶的循环。而警察的不作为,则预示了更大的“恶循环”:当地执法部门不监管民间贷款业务,导致乱糟糟各种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肮脏交易遍地都是,刺杀发生时,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就能解决问题吗?

  因为罪恶在源头不熄不灭,一次又一次的暴力催债发生,一个又一个刺人者与被刺者出现,被刺死的有杜志浩、有家暴者、也有富二代。但有电影媒体所谓的“恳求判刺人者”无罪,却实属过界。

  法律判决的结果不尽合理合法,不该由媒体舆论左右。媒体所能做到,只有尽量挖掘更多真相,让社会整体形成更高更全面的认识,最后甚至推动新的法律却改变过去的不足。

  我认同那句话,“当一个国家试图用媒体舆论去改变一个判决的结果时,说明这个国家本身就不懂法。”

  媒体不是石泓,不能直言“无罪、藏尸”。但我们可以推动更加合理、严厉的法律去改变山东暴力放债的现状,从根源上改变这一切。

  这样的模式,我们应该看看前段时间被我们疯狂抵制的韩国。

  《熔炉》改编自光州聋哑学校性侵的真实事件,描写了一起性暴力引发的悲剧以及学校的教授和人权运动者力图揭开背后黑幕的故事,引起了社会上对弱势团体保护的讨论。

《熔炉》倡导的态度《熔炉》倡导的态度

  本片上映后反响巨大,电影影响舆论,媒体再推动舆论,最终韩国政府迫于压力重审案件,重判罪魁祸首。随后政府召开国会会议,208名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即《熔炉法》)。

  根据另一真实事件改编的《素媛》,讲述一名7岁女童被凶手掳走并实施强奸和残忍虐待的故事。孩子惨遭摧残,不少器官损坏,终身都要带着便袋生活。

《素媛》有不少篇幅描绘罪恶对无辜者造成的伤害《素媛》有不少篇幅描绘罪恶对无辜者造成的伤害

  凶手被捕后,韩国最高法院更判决凶手12年有期徒刑,让群众义愤填膺。媒体纷纷指责该刑罚太仁慈,最终导致国会提高了对儿童性犯罪的量刑标准。后来回顾事件的电影也出现了。

  这是媒体真正的力量,也是电影真正的温度。

  《嫌疑人X的献身》落幕时,杀人者都进了监狱。狱中相见,石泓和陈婧泣不成声,为这不幸而无法挽回的罪恶。观众对此感到辛酸也无奈,因为这些角色原本都无意使坏,却酿就了更大的错。

  但我们的生活中,明明自带罪过的,却被不少媒体呼吁改判无罪,难道跟《误杀瞒天记》一样收尾?那么谁又来为罪恶埋单呢?

  透过电影看社会,透过社会看法治。我们的物质文明丰富了,我们的精神建设却依然路途遥远。到那一天,“催贷→辱母→刺人”这样的事情已不会再有,到那一刻,喧嚣不再、媒体噤声,我们才有了真正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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