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3亿元转让所持新丽传媒股份给腾讯

光线传媒:33亿元转让所持新丽传媒股份给腾讯
2018年03月11日 21:19 新浪财经

光线传媒3月11日晚公告,公司于3月10日与腾讯签署协议,以33.17亿元的对价将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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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3月11日消息,光线传媒3月11日晚公告,公司于3月10日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33.17亿元的对价将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丽传媒的股份。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公司将取得的投资收益约为22.66亿元(未扣除所得税)。此外,公司与新丽传媒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开发电影、电视剧项目。

  新丽传媒电视剧代表作品有《我的前半生》、《大丈夫》、《虎妈猫爸》、 《辣妈正传》;还投资拍摄了《搜索》、《道士下山》、《煎饼侠》 、《夏洛特烦恼》、《羞羞的铁拳》、《妖猫传》等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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