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旗下“星辉海外有限公司”向李力持发律师信,质疑《喜剧之王2018》侵犯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新浪娱乐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李力持同周星驰的关系,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成就了彼此。由88年合作拍《盖世豪侠》到进军影圈,《唐伯虎点秋香》、《食神》、《喜剧之王》,而终点站,是《少林足球》。正如与多位曾与周星驰合作过的人一样,李力持北上发展之后,“周星驰”三字,变成他的卖点。李力持演讲,或者开办短期课程,都爱用上“喜剧之王”这个名号、或者叫做“李力持无厘头喜剧大师课”,这个大师课是真实存在,还有毕业证书。不过,最近就出了事。
李力持上月宣布要开拍一部剧集,名为《喜剧之王2018》,已经物色演员。李力持说,电影版得90分钟,演戏这个行业好多岗位的励志故事根本讲不完,他还说他本人都是由一位仓务员,一步一步奋斗到现在成为喜剧导演,所以决定开了这套剧,要全面讲述小人物奋斗的励志故事,而这次他将会招募四名主角,至于故事大纲,有媒体引述称,是延续电影故事核心,都是追梦同“不忘初心”的故事,当一切准备得沸沸扬扬之际,周星驰旗下“星辉海外有限公司”向李力持发律师信,质疑《喜剧之王2018》侵犯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李力持微博发长文声明,这篇近千字的回应中,强调:
1。收到星辉嘅律师信,李导演感到“非常惊讶和抱歉”,称“近期我们两人都太忙了,没有时间坐下来喝茶聊天,导致产生误会。”“我们”未有指明系李力持跟谁人。
2。李力持称,《喜剧之王2018》系一个全新故事,讲述近年“我”(即李力持)在广州流花微电影教育片场带领学生拍摄作品时,发生的一些励志有趣故事。李称:“所编写的故事并没有抄袭或延续《喜剧之王》电影剧本内容,也不是在《喜剧之王》电影的基础上改编,与《喜剧之王》电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只是创作的灵感像当年我和周星驰一起创造《喜剧之王》电影的灵感一样,来自于拍摄时剧组发生的真实励志趣事改编。”
3。关于《喜剧之王2018》这个名字是否侵权,李力持称他曾与广州正凯文化传播公司谈过,“考虑到这个名字代表了新一代演员的梦想,所以就去广电总局申报备案。”李力持解释,只是“申报”个名,并无混淆大众之意。
4。李力持称,广电总局又通过了《喜剧之王2018》这个名,又重申“此剧本是一个全新的剧本”,“因此我们并没有特别留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5。李力持温馨提示大家,“虽然我是《喜剧之王》电影的导演,但在创作《喜剧之王2018》时,并非要做《喜剧之王》电影的续集,而是要编写一个全新的故事。”并指《喜剧之王2018》同电影版《喜剧之王》也没有特定的联系。
6。声明尾声,李导表示:“如果你认为损害了你的权益,我愿意道歉,也乐意修改。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像以往一起创作《喜剧之王》电影时一样,一起探讨改甚么名字,这样,即不侵犯你的权益,又可以延续我们对喜剧的情怀。”这个“你”,都没有注明是哪个“你”。是否是周星驰?李力持没说明。
7。最后,李力持继续同“你”隔空对话:“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多年间共同合作的《唐伯虎点秋香》、《国产凌凌漆》、《食神》、《破坏之王》等作品都是都是符合国家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制作的要求来讲述一个小人物为梦想努力奋斗的热血励志故事,当年我们奋斗过程是多么的艰辛和不易。”
“我们大家都是多年影视创作者,目的都是为了让大众看到更好的正能量影视作品娱乐大众,所以我一直坚持将这种正能量喜剧情怀延续下去。我也很希望各大喜剧大咖可以再度齐聚,我诚意邀请你参与这部新作品的创作或演出,延续无厘头励志喜剧风格的光辉时代。”
香港媒体致电李力持导演,他称:“没有回应。”又称:“留意内容,我道歉并不表示我有错。”
(责编: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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