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6月19日12版刊发《60万迟迟未至57人被困温州投资人弃美人而去》一文后,电影《温州美人》的投资人张飞云和演员彭丹先后找到本报记者,表示要陈述事实。
和记者通电话时,彭丹正在温州。她一再强调,费明所说的和自己有关的内容完全不属实。
彭丹对记者说,自己自从车祸后一直在成都养伤,这两天刚刚回温州,到了温州之后才知道,投资人张飞云已经和费明签了协议,炒掉导演费明。对于投资人和导演之间的矛盾,她完全不清楚,也不想介入。
彭丹说,最初是费明极力邀请自己参加这部戏的演出,拍戏期间费明也从来没有对自己的表演提出质疑,自己发生车祸后,费明传真来说为了彭丹的前途和艺术生命考虑,决定换演员。现在费明却说是自己的表演和其他人格格不入,彭丹感到冤枉和委屈。
彭丹还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不要70%片酬,并且帮助找投资的话。随后,记者又和张飞云通了电话。张飞云声称在投资拍摄此片之前,完全不懂电影,因为这个剧本是写自己家族的故事,所以才投资拍片。但是费明对媒体说过的话,全部是他自己编造的。自己并不是躲起来,而是在北京电影局咨询有关电影的事情。
张飞云告诉记者,她是经人介绍认识费明的,当时她就跟费明说,自己的资金不够,大约还差100万元。费明当时许诺,影片开机之后自己还可以找来150万元的投资。
张飞云还说,影片拍摄期间,她曾经问费明那150万元什么时候到位,费明当时说马上就到,可以先对剧组说是张飞云的合伙人撤资造成了资金短期困难。张飞云就答应了。
张飞云告诉记者,6月7日,她已经和费明签署了炒费明的协议。张飞云说之所以要炒掉费明,是因为自己发现费明不会做导演,连机位怎么摆都搞不清。随后,张飞云给记者传真了一份据张飞云称由费明起草双方签字的“同意书”,“同意书”写道:
……在张飞云寻找到新的拍摄资金的前提下我愿为剧组工作人员的利益作出妥协,接受张飞云的以下建议:
一、在以下将继续拍摄的《温州美人》一片中,本人同意另一位导演导戏,并不干扰该导演的工作。在拍戏过程中,剧本需改动时,本着友好协商的方针切磋调整。
二、有关编剧、导演的署名权仍不变。
当记者问张飞云现在有没有找到拍摄资金时,张飞云说,现在费明对媒体乱说,别人都不信任我,怎么能找到资金。不过,张飞云告诉记者,现在资金已经有眉目了,新的导演也已经找到,但是目前需要保密,6月25日《温州美人》将重新开机。晨报记者张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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