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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现场》视频:《投名状》成被告遭索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21:46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很多观众对于电影《刺马》在去年召开的那场盛大的开机发布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画家王可伟在看新闻时,却发现刘德华、金城武等人后面的背景板十分眼熟,仔细观查后,王可伟确定,《刺马》发布会上使用的背景版和播放的两分钟宣传片里,盗用了十幅他的作品。 3月19日,王可伟一纸诉状将已经更名为《投名状》的电影《刺马》告上了法庭。投诉中国电影集团、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和《投名状》导演陈可辛三方侵犯了他的的四项著作权。《娱乐现场(blog)》也在第一时间接通了王可伟代理律师的电话。王可伟状告《投名状》侵权四项:一.《投名状》侵犯王可伟“署名权”:“一个是署名权,你看到的短片最后署名是陈可辛,你用谁的作品应该是谁的名字。”二.《投名状》侵犯王可伟“摄制权”,三.《投名状》侵犯王可伟“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能歪曲和篡改。把汉朝大将的帽子改成清朝的帽子,原画画的是汉朝大将”四.《投名状》侵犯王可伟“修改权。王可伟的律师透露,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已经立案,三方被告将收到法院寄出的起诉书。 《娱乐现场》也在第一时间连线了《投名状》的导演陈可辛,正在浙江横店拍摄《投名状》的他,心情十分烦躁,竟然拒绝回应此事:“我不会接受电话访问的,我无可奉告,我不会接受访问,但我不会给任何回复,我不觉得该跟媒体交代,这不是我跟你的问题,我现在在开工你听不明白吗一直在问我,我在开工,不好意思啊拜拜。” 虽然对于这部投资三亿元的国产大片来说,81万是个小数目,但因为一时的疏忽,就要付出金钱和名誉的双重损失,还要赔上打官司的时间,怪不得一向儒雅的陈可辛会在电话里烦躁不安了。与此同时,王可伟的律师表示,被告若想庭外和解也并非没有可能。 三家被告中,有两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知名电影公司,联络电话应该随处可查,但令人奇怪的是,原告律师表示,在调查取证到法院立案的过程中,始终没能和《投名状》的片方取得联系。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画家王可伟,在一夜之间名气大涨,而《投名状》也在另一部国产大片《赤壁》的开机前夕,大大的吸引了一回观众眼球。 精彩内容请锁定今晚《娱乐现场》独家报道。 播出时间-北京CETV-3 18:30;上海教育台18:25 敬告广大观众2007年1月1日起《娱乐现场》CETV-3播出提前半小时 每晚18:30敬请关注 其他主要城市播出时间:天津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20:00-20:30;湖北经济电视台-13频道-11:20—11:50;南京娱乐频道18:45-19:15;福建电视台电视剧频道17:05-17:35;重庆电视台影视频道17:10-17:40;广州影视频道17:30-18:00;沈阳电视台-影视频道12:00-12:30;杭州电视台-导视频道20:0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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