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上周,美国联邦法院判《公民凯恩》的编导奥逊-威尔斯的女儿比特蕾丝和美国电影学院的官司胜诉,可以出卖父亲赢得的惟一的奥斯卡奖金像。3月9日,美国电影学院再次上诉要求改判。
1942年,奥逊-威尔斯因为《公民凯恩》的剧本而获得当年奥斯卡的最佳原创剧本奖。1985年奥逊-威尔斯死的时候,他的女儿比特蕾丝继承了他的财产,但是奥斯卡金像却不
见踪影。比特蕾丝请求美国电影学院为她补发一个,美国电影学院同意了她的请求,并且和她签订了一个标准的奥斯卡获奖者合同,合同规定,如果她要卖掉金像,美国电影学院是首选的买主,可以用1美元把金像买回。
1994年,威尔斯原来那尊奥斯卡金像惊现伦敦拍卖行,拍卖者是《公民凯恩》的摄影师加里-格拉弗,威尔斯曾经把奥斯卡当做礼物送给他。后来,比特蕾丝作为威尔斯惟一的后人和格拉弗打官司,赢回了金像。
这样比特蕾丝就拥有了两座奥斯卡金像,于是她决定卖掉老的那尊,因为美国电影学院和她签订的合同中没提及这部影片。
2003年,比特蕾丝以“为动物营救组织筹钱”为由拍卖金像,希望能够卖得50万到100万美元。美国电影学院出面阻挠,于是二者对簿公堂,直到上周法院判比特蕾丝胜诉。《公民凯恩》被普遍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影片,然而在当年却只获得了一尊奥斯卡奖。本报记者刘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