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韩国大片《野蛮师姐》刚刚上映数日,就有音像公司开始接受音像制品订单,而该公司却没有得到发行商的授权。
昨日记者从该片发行方紫禁城三联公司处获悉,由于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从该片制片方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接受《野蛮师姐》VCD、DVD等音像制品的订单,日前,安乐公司已经向中凯文化正式发出律师函。
安乐公司在律师函中称,“安乐公司在中国大陆惟一独家拥有影片《野蛮师姐》的发行、展出、广播、授权、出租、出借、再发行、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推广和使用该影片的权利。安乐公司的上述版权已在大陆法定的版权登记部门登记。安乐公司从未将上述版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亦未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版权”。而中凯文化“私自接受订单以VCD及DVD等方式发行该影片……此行为已经侵犯了安乐公司的版权”。
目前,安乐公司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此侵权行为着手准备起诉。安乐公司在律师函中警告中凯文化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安乐公司保留对中凯文化公司侵权行为的诉讼权利。
据悉,在《野蛮师姐》公映前,出于对影片的票房信心,同时也是为了保护院线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该片的制片方和发行方联合做出了其音像制品在正式公映后25天才面世的决定,这一时间比《北京宣言》的要求时间还推迟了10天。因此,在整个6月,全国的音像制品市场上都不可能看到《野蛮师姐》的正版产品。(记者吴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