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日前正在上映的“加菲猫”电影红火一时,今天9时50分,一场由国际著名卡通形象“加菲猫”引发的跨国著作权纠纷也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
因认为国内知名的当当网上书店销售的《加菲猫》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美国Paws Incorporated公司将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文剑桥图书有限公司、希望出版社推上了被告席,索赔77万元。今天上午“加菲猫”赢了官司。
9时50分,双方当事人已经在法庭的原被告席上就座。在领取了书记员发的判决以后,双方都快速翻到了判决的最后一页,认真地阅读。法庭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销售方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文剑桥图书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向记者表示,他们本来也不承担什么责任的,判决让他们停止销售,实际上他们早已经停止了。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加菲猫》系列丛书的现著作权人,就该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文剑桥图书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被告希望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涉案《加菲猫》系列丛书中文本的侵权行为;被告希望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加菲猫》系列丛书中文本的行为;被告希望出版社赔偿原告Paws Incorporated经济损失人民币20.5920万元及合理诉讼支出人民币7860元;驳回原告Paws Incorporated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