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电影宝库 > 《达·芬奇密码》专题 >正文

关于《达芬奇密码》贴片广告招商的联合声明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3:55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近段时间,部分未经授权的广告公司及个人在全国范围内对进口分帐影片《达芬奇密码》公映许可证前贴片广告时段进行不法招商活动,严重干扰了影片贴片广告市场的秩序,侵犯了合法代理公司的正当权利。对此影片发行方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发行放映分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同北京中影蒙太奇广告公司、中影电通太科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华影联合广告有限公司就影片《达芬奇密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台湾、澳门)范围内35毫米拷贝公映许可证前贴片广告的广告招商发表郑重声明: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发行放映分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美国影片《达芬奇密码》在中国大陆影院的发行放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广发影字《2004》700号)的要求,现全权委托 北京中影蒙太奇广告公司、中影电通太科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华影联合广告有限公司联合代理影片《达芬奇密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台湾、澳门)范围内35毫米拷贝公映许可证前贴片广告的广告招商及发布工作。

  北京中影蒙太奇广告公司、中影电通太科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华影联合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与发布广告的客户洽谈业务,收取广告费用并对客户负责,承担同客户之间所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北京中影蒙太奇广告公司、中影电通太科广告公司、北京华影联合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与相关院线、影院或相关院线、影院的代理广告公司洽谈贴片广告的发布事宜,并支付所有相关发布费用,承担所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在未取得以上三家代理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均不得进行影片《达芬奇密码》35毫米拷贝公映许可证前贴片广告的广告招商活动,否则视为侵权行为,三家代理公司将协同影片发行方共同追究侵权者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提起诉讼。

  任何与侵权行为单位或个人签署的贴片广告内容,一律不能在影片放映前放映,且不受发行方的保护。同时影片发行方和代理公司还将请全国各发行放映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广告监察责任。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发行放映分公司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影蒙太奇广告公司

  中影电通太科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华影联合广告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4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93,000篇。


评论影行天下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