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电影《阿凡达》是自己科幻作品的浓缩版,作家周先生今天上午赶赴一中院递交起诉状,向有关的侵权方索赔。根据他此前撰写的起诉书,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据周先生讲,他的作品《蓝乌鸦的传说》创作于1997年,但寻求出版一直未果。
上午核实
起诉《阿凡达》诉讼费近500万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了解到,争议金额1亿元以上的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应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管辖。中级法院只能受理争议金额不满1亿元的知识产权涉外案件。
根据诉讼费收费标准,如果索赔 10亿元,诉讼费应为4941800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尚未给周先生立案。
两部作品比较
在“起诉书”中周先生称,《阿凡达》从刚开始到快要结束的双方大战之前的情节,《蓝乌鸦的传说》都有。《阿凡达》有地球跨国公司对外星人进行围剿的场面,《蓝乌鸦的传说》没有。这是因为他的作品主张和谐社会,放弃武力。
但他说,《阿凡达》与《蓝乌鸦的传说》故事重叠的情节占80%。虽然《阿凡达》是3小时长的电影,《蓝乌鸦的传说》是120万字的小说,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但意思都一样。
人物原型
周先生举出了很多细节。如人物原型,《阿凡达》中主人公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士兵,而《蓝乌鸦的传说》中的主人公“曾在桂林陆军学院第三大队受训”。
作者自称重叠情节占80%
外星人脸形
对于外星人的脸形,周先生认为这是“一字不漏的抄袭”。因为他是根据自己的长相来描绘外星人的,他自己脸上棱棱角角,成六方形的脸形,和《阿凡达》中的外星人一样。
周先生的作品写道:“……四周是一片鲜花和绿树,从四面八方围上来100个像动物的人,他们的皮肤是天蓝色的,手上拿着长矛和弓弩,他们在哇哇叫。”
表现方式
在起诉书中周先生认为,电影手法的夸张并不足以改变《阿凡达》抄袭原告《蓝乌鸦的传说》的本来面貌,外星人对克隆人的不信任,导致外星人与克隆人之间的冲突,地球人对被克隆人的惩罚,都是原告作品的原有东西。所不同的是,剧本是文字,电影是表演,而卡梅隆将《蓝乌鸦的传说》改成一个动作片罢了,实际上原著语言对白远比这个精彩得多。
穿越方式
周先生说,他在小说中写道,克隆人活着,地球被克隆者就要昏迷;地球被克隆者清醒,在外星的克隆人就要进入昏迷状态。
地貌
对于地貌,周先生认为《阿凡达》使用了广西的山川地貌,甚至那棵大榕树都是广西阳朔的特色,和自己的作品相同。
对话周先生
准备起诉导演卡梅隆
FW:起诉的被告都有谁?
周:立案以后我们再公布,现在暂时保密。可能有导演卡梅隆和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吧。
FW:此前和他们有接触吗?
周:给他们发过函。
FW:10亿元的索赔金额,您怎么算出来的?
周:是专业人士算出来的。他们应该给我8%的版税。他们的利润是200亿,我要10亿元不多。
FW:您请律师了吗?
周:我有两个律师。
FW:考虑过诉讼费问题吗?
周:不方便现在说的。现在说太多的话是不负责任的,这个事情,弄不好是身败名裂要坐牢的,所以我很慎重,我起诉不是为了好玩。
文/记者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