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隐藏歌手》回应质疑称属本土原创

2015年11月04日 16:22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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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方表示,仅从韩国JTBC电视台提供的截图来看,并不能认定《隐藏的歌手》在著作权上构成侵权。

鉴音团画面 鉴音团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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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最近,一档名为《隐藏的歌手》的模唱类音乐节目在观众中引发了热议,节目邀请经典歌手与音质与其极为相似的模仿者“隐藏”在门后,一同唱歌,不少观众对这些真假难辨的声音所折服,节目流传到网络后,也引发了“全民猜歌手”的话题。

  然而近日,有媒体指称,《隐藏的歌手》“抄袭”了韩国一档名为《Hidden Singer》的综艺节目。新浪娱乐就此采访了《隐藏的歌手》节目组宣传负责人及法律界专业人士。对方均表示,“《隐藏的歌手》无论从节目的内核、模式、流程还是在注册商标层面,都是货真价实的原创,不存在任何抄袭嫌疑。”

  节目组:《隐藏的歌手》为本土原创综艺 节目版权归四台所有

  新浪娱乐采访了《隐藏的歌手》宣传负责人陈晓晓,她表示:“《隐藏的歌手》由上海娱乐频道、深圳都市频道、北京文艺频道、广州综合频道四个频道联合制作、联合播出、联合招商。本着‘谁投资谁拥有版权’的原则,节目的版权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深圳广电集团、广州广播电视台四台广告部共有。节目在内核、模式、设计、还是商标注册层面都是本土原创,不存在抄袭之嫌。”同时,陈晓晓强调,节目由上海广播电视台的节目制作团队承制。周日晚在北上广深等13家电视台首播后,隔周周五深夜在东方卫视精编重播,与东方卫视没有任何关系。

  陈晓晓介绍,《隐藏的歌手》节目的内核是“星素”结合的都市情感音乐综艺节目,“节目‘去游戏化’,强调素人视角和明星产生的共鸣。”在结构上,《隐藏的歌手》和韩国《Hidden Singer》期数不同,总共11期,并不设置总决赛。同时节目也不设置主持人,而是由专业歌手化身“星探”,为观众寻找模唱歌手。

  在节目的设计和包装层面,陈晓晓回应:“节目的包装及Logo都是原创制作,舞美设计、色调和装置方面都与韩国《Hidden Singer》完全不同。”在注册商标层面,“隐藏歌手”已申请商标注册,但并未强注“Hidden Singer”的名称:“节目没有对《Hidden Singer》节目构成任何任何恶意的版权侵犯。”

  专家:模仿类综艺韩方难持“独有性”版权“抄袭”难界定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综艺从早期开始就已盛行歌唱类的模仿比赛,近年来,类似于《隐藏的歌手》这样含有推理、竞猜环节的综艺节目也不胜枚举,从中很难看出韩国的模仿类歌唱综艺具有专属的垄断性。既然《隐藏的歌手》在模式、内容、名称、设计等层面都为本土原创,在法律层面是否构成侵权呢?新浪娱乐就此采访了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朱晶晶律师。对方表示,仅从韩国JTBC电视台提供的截图来看,并不能认定《隐藏的歌手》在著作权上构成侵权。

  朱律师介绍,像小说、音乐、歌曲、歌词等具体作品,在法律上拥有判定是否侵权的条件,而综艺节目本身是许多“作品”的集合,指称著作权侵权不能一概而论。朱律师表示:“如果节目台本、商标、拍摄等出现完全雷同,那么可以说存在侵权嫌疑。但是,综艺节目模式是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节目模式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新模式:“真假难辨”引全民“怀旧潮” 音乐传递正能量

  据介绍,《隐藏的歌手》在国内是一档全新的歌唱类综艺模式,每期节目将邀请一位经典流行歌手作为原唱嘉宾,节目中,原唱明星和5位“模唱素人”一同置身于门后歌唱,观众只能凭相似度极高的声音来分辨孰真孰假,只听声音看不见脸,意味着明星也有可能会被素人淘汰。这样的设置增加了节目的悬念感和吸引力。

  《隐藏的歌手》已在上海娱乐频道、深圳都市频道、北京文艺频道、广州综合频道以及9家地面频道播出了三期,包括费玉清、张信哲、李玟等大牌歌手参与节目,收视率一路飘红。观众、网友反响良好,很多网友发微博称赞节目“温馨感人”、“充满正能量”。节目组表示,后续录制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包括张韶涵、周蕙、品冠、赵传等歌手将参加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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