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5》商标](http://n.sinaimg.cn/ent/transform/20160217/CmuK-fxpmpqp7896483.jpg)
![荷兰原版商标](http://n.sinaimg.cn/ent/transform/20160204/nFr2-fxnzpkx5920546.jpg)
新浪娱乐讯 今天朝阳法院发布官方微博称荷兰Talpa(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等诉至法院 ,荷兰版权方认为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对方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益,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索赔300万元。新浪娱乐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中国好声音5》的制作方灿星宣传总监陆伟,陆伟表示还没有看到相关的微博,但是新一季启动以来所用的官方LOGO跟他们的完全不同,配色不同,文字也不同,完全没有the voice of的英文标注。
此前《the voice of……》荷兰版权方Talpa(塔尔帕)公司与唐德签订版权合约,唐德影视以近4亿元的价钱买下《the voice of……》的版权。在此之后《中国好声音》发布微博更改标志,标志变成了一个金属的V字。今天荷兰版权方将《中国好声音》方面诉至法院,称对方商标与《the voice of……》的注册商标相似,索赔300万,并要求停止侵权。
新浪娱乐第一时间联系到了灿星宣传总监陆伟,陆伟表示《中国好声音》官方发布的第五季商标图形(配色样式)和他们的完全不同,且并没有the voice of的英文标注,使用的是中文名字‘中国好声音’。“好声音”这种说法(中文音译)也不属于对方,各种场合随处可见。(xlzy/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