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灿星的指责有倒打一耙的意味

2016年06月28日 20:19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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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灿星方面“断章取义、误导公众”的指责,唐德不会接受。这种指责反而让人觉得有倒打一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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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已持续了近半年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让唐德影视与灿星文化打起了持久战,版权之战升级至此,瞬间陷入版权“罗生门”。

  6月28日,灿星发声明称唐德欺骗大众混淆视听。对声明中的指责,唐德影视认为不能认同,故借媒体平台声明如下:

  1、关于所谓保密的问题。首先,唐德不是该仲裁的当事方,不存在违反保密责任的问题。事实上是有人先散布了不全面的仲裁消息,为了更全面地呈现这一仲裁的结论,避免公众被片面的宣传所误导,唐德方面才在后续发布中将仲裁结果中被故意隐瞒而又是最核心的部分披露出来,以澄清事实。

  2、对于灿星方面“断章取义、误导公众”的指责,唐德不会接受。这种指责反而让人觉得有倒打一耙的意味。

  6月2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结果是一个比较全面的仲裁,灿星方面只讲一点,却刻意回避了包含本地节目名称(“The Voice of China-ZhongGuoHao Sheng Yin”)和本地节目标识、节目官方微信账号、微博账号、网站在内的多项知识产权都被明确地裁定为属于荷兰Talpa公司的事实。

  因为荷兰方面和星空华文签署的法律协议为英文,而仲裁庭的组成人员都是外籍人士,因此,他们对协议中约定的本地节目名称“ZhongGuoHao Sheng Yin”与“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是否能够一一对应的问题,采取了克制和谨慎的立场,表明将在后期再做裁决。而这一事实在中国内地其实是任何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中国观众都能理解的常识。

  (在英文合同中以汉语拼音“ZhongGuoHao Sheng Yin”标识的本地节目名称和含有中文节目名称《中国好声音》的本地节目标识都被裁定为荷兰方面所有)

  因为其他所有与原版节目有关的知识产权全部归Talpa所有,特别是在英文合同中相应的用汉语拼音标识的本地节目名称以及含有中文节目名称《中国好声音》的本地节目标识的已经明确权力主体(如上图所示),因此荷兰Talpa公司坚信,香港仲裁庭最终裁定拼音“ZhongGuoHao Sheng Yin”就是中文字“中国好声音“只是时间问题。

(责编: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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