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灿星复议请求:停用好声音商标

2016年07月05日 01:08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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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机构提出的复议申请做出最终裁决。

知产法院驳回灿星复议请求 知产法院驳回灿星复议请求

  新浪娱乐讯 7月15日,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开播在即,但“好声音”版权之争却从未停歇。早前,唐德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责令灿星公司停止使用包含有“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商标标识宣传和制作歌唱类真人秀节目,之后,灿星方做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裁定。

  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案正式开庭结案,结案结果:维持(唐德)原有诉前保全。也就是说,灿星不能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节目,7月15日播出的节目要改名。

  不过从这份裁定中可看出,裁定仅要求灿星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其实裁定的范围非常小,理论上并不影响“好声音”更名后继续播出。若灿星使用新的节目名称和全新的模式制作新的原创节目,应该是可以如期制作、如期播出的。(新娱)

(责编:罗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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