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大张伟被指抄袭:编曲本无法可依

2016年08月15日 15:19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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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就算打官司,也不会打到大张伟头上,因为Remix版的《爱如潮水》不是大张伟正式发行的作品,是节目表演的一部分。

大张伟在《盖世英雄》 大张伟在《盖世英雄》
《Candyman》原作者Zedd直指大张伟抄袭 《Candyman》原作者Zedd直指大张伟抄袭

  新浪娱乐讯 前不久,歌手大张伟在音乐节目《盖世英雄》中改编演绎《爱如潮水》,其中几段编曲被质疑抄袭了国外DJ Zedd的《Candyman》,进而引发争议。大张伟[微博]就此回应,承认确实吸取了《Candyman》的结构编法,但同时表示这是对原作者Zedd的致敬:“这歌出时我就惊喜发现要是用来Re《爱如潮水》简直太妙了!《盖世英雄》是remix的电视节目,不是我正式发行歌,多天赐良缘啊~怎么还有人不开心呢?”另,在大张伟发布的科普长文里,他指出Remix这种形式不存在抄袭一说。

  近年来,随着音乐竞技类综艺在国内风靡,艺人在节目中把观众耳熟能详的经典歌曲经过“改编”予其新貌再重新演绎已属常态。就此,在一场比赛中,除了要唱的好,一首老歌“编”得有无新意也成了参赛艺人极为重视的一环,“编曲”亦成为愈受观众关注的一部分。

  在多档音乐节目里,由“编曲”引发抄袭、侵权争议并不少见,大张伟并不是第一个人。就近来说,歌手信在《我是歌手4》演唱了改编版《花心》,有网友指出《花心》编曲部分与日本歌手HYDE的《I can feel》极相似,之后,《花心》编曲刘颖嵘发微博回应,表示此次编曲是“对HYDE及经典的音乐传奇人物致敬”。 歌手韩磊在“《我是歌手》2015巅峰会”中使用北京卫视综艺《音乐大师课》的相关编曲,改编演唱了《雁南飞+呼伦贝尔大草原》,被指涉嫌侵权。而韩磊经纪人否认称:“这事儿跟侵权没关系。他唱那两首歌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因为两首都是老歌,歌曲的版权在作曲家手里。只有作曲家说你侵权才算数,什么时候听说编曲拥有版权了?编曲说了不算数。”

  众所周知,一首音乐作品包括词、曲、编三部分,其歌词、旋律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但编曲部分则一直没有明确保障,以上例举的几个被质疑抄袭侵权的编曲事件当然也无法上升到法律层面做评定。那么编曲者的权益如何合理体现?就此,我们采访了新音乐产业观察创始人陈贤江,聊聊“编曲”这档事。

  编曲不在版权保护范围内 国内综艺常“不自觉”

  在此,我们先做几个讨论。

  1、 Remix到底什么意思?

  简单来讲,它是一种让歌曲再生的创作方式。即在原作的基础上重新加入一些新的编曲或者是采样的片断,然后合在一起。如果说原作是原汁原味的传统菜,那Remix版本就是各位“厨师”根据个人口味加入不同调料后的新派混搭菜,是歌曲的另一次“洗心革面”。

  2、Remix 的尺度在哪里?

  在此次“手撕”大张伟的乐评人梁欢看来,“Remix 是拿别人歌曲的分轨素材自己重新制作,‘别人的分轨’从哪里得到?正规途径只有两种——1、原作者主动公布出来了(有的是免费公布,有的是付费下载),2、去找原作者要,对方给你了。剩下的都是不正规途径(在网上下载盗版素材、或者自己采样、自己合成、甚至自己弹奏自己唱来获取)”。陈贤江则表示:“我觉得他(梁欢)说的东西应该是属于正式获得授权的内容。但一般来说,更多的重混是在普通人创作中发生的,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说,他们没有那么多条件也不可能承担那么大的成本去获取授权,直接加自己的各种轨上去,混到一起还是常态。”

  3、Remix到底存不存在抄袭一说?

  我们联系到的几位音乐相关人士均表示:“Remix当然存在抄袭一说,”进而解释,“他Re的版本里如果使用了其它歌曲的歌词、旋律,那便或有抄袭之嫌,但如果只是用了编曲的话,抄不抄袭……这无法界定。” 具体到大张伟改编《爱如潮水》,陈贤江分析:“这首歌并不涉及对Zedd《Candyman》的采样(即从原作里直接截取使用任何包括词、曲在内的片断),而只是用了一些节拍节奏,结构的东西,我认为这就属于编曲的范畴了。实际上,所谓抄编曲跟抄作品是天壤之别,因为编曲的保护无法可依,不像词、曲一样,有具体明确的文字、音符展现。我抄作品就是抄,有法律规定;但抄编曲的话就见仁见智了。”

  4、所谓编曲侵权,打官司有用吗?

  陈贤江直言:“一般都告不下来的。因为编曲并不在版权保护范围内,在现行的版权体系下,编曲只是录歌过程中存在的一项劳务工作,跟版权并没有直接关系,并不受到版权法律的保护。而且就算打官司,也不会打到大张伟头上,因为Remix版的《爱如潮水》不是大张伟正式发行的作品,是节目表演的一部分,原则上应该是由节目制作方来处理相关的版权问题。”

  5、那么对于国内音乐综艺节目而言,涉及使用、改编一首音乐作品,涉及作品相关版权问题,走的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据了解,一般节目方对歌曲的使用通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给音著协缴纳相关费用,即从音著协那里获得授权;另一种方式则是直接找到版权方(唱片公司、音乐人本人),谈一个授权费用。陈贤江指出:“如果你的改编涉及到词曲,那肯定是要取得授权的,其实现在大家的版权意识已经比以前提高很多了。当然编曲的话就比较随意了,就自己处理了。像大张伟,我觉得如果他一开始就在说明里标注好我用了谁谁的歌其实是更为妥当的,不过这样一般也很难主动去做。正式授权发行的改编作品能主动标注的比较多,但是大张伟说他也是为了节目,也没想那么多。”

  而音乐评论人耳帝也就此在微博发表看法:“国内的电视音乐节目对于编曲的版权一直很不重视,就拿还比较严谨的《我是歌手》来说,第四季一共唱了110首歌曲,其中在编曲中直接混入/采样另一首歌且没有在电视上注明的有20多首歌,占总量的1/5,对于一个唱歌的节目尚如此,那么对于一个存在着大量Remix形式的电音节目只会更严重。至于这种行为是‘侵权’还是‘抄袭’,尽管呈现出来的结果差别不大,但在大众心里,一个是偏向制度,一个可关乎人品,这差别就非常大了,所以还是希望电视节目先处理好版权使用的问题,若一开始全都获得了授权且清楚标注,那么会少去很多纷争,这既是保护原作者的权益,也是维护无抄袭意图的使用者的声誉,又是让本有抄袭意图者再无余地可辨驳,对各方都有好处。”

  解决编曲问题 技术比法律更靠谱

  就此次《盖世英雄》节目事件而言,在梁欢看来,参赛的大张伟就是在抄袭Zedd《Candyman》的编曲,而大张伟则认为自己吸取《Candyman》结构编法之举仅是在“致敬”。这“抄袭”、“致敬”到底如何界定?一如上文反复提及的概念:用到别人的词曲就是抄袭,没有用到别人的词曲,可以说是向别人借鉴。因为法律上无法界定,只能从个人的道德上去看这个问题了。

  至于大张伟“致敬”方式的合理性?陈贤江表示:“如果说更正式、正确的致敬,当然是找到对方,然后经过对方允许进行改编,就像现在各种公众号转载一样,我先得到授权然后再转载。比如联系Zedd的,取得他的授权,然后再做。但显然,这是个很繁琐的过程,需要耗费巨大‘成本’,这里的成本,我认为主要包括沟通成本、时间成本和授权费用。像Zedd,他的录音版权在环球,但词曲版权在BMI,查找版权归属就不容易,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无法估计,短则几日,多则以‘年’为单位计算,而且欲获得授权必须提前数月就开始着手沟通,对于录制档期紧密的节目来说,不太现实。 ”

  那么,能否尽可能降低种种“成本”,让创作者更合情合理地使用原作,正确完成一次“致敬”?在陈贤江看来,技术比道德和法律更靠谱。“我相信很多技术平台,如果提供尽量简单的方式获得授权还是比较好的。毕竟‘非法’使用版权内容是要承担风险的,像大张伟这次所面对的负面讨论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舆论风险。如果有一个平台,我想用哪首歌,搜一下,就找到版权人,然后我直接就像淘宝买东西一样,下单、支付,就可以使用这个东西……我是觉得如果技术能够提供这种简单有效的解决方案,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会愿意“合法”Remix的。”

  最后,陈贤江亦例举了几个国内外正做出相关尝试的音乐平台:“比如Skio Music,就是一个针对Remix提供版权交易服务的平台。当某个内容使用方在制作音乐时需要授权素材,就可以上来找,直接在平台上支付,供应商收到款项后,直接在平台上完成授权。Dubset也是一个借由技术来解决EDM作品版权问题的服务,可以辨识出采样和相应的版权归属,由平台帮助版权使用者去完成授权。国内也有相关的尝试。比如‘幕后圈’和‘看见音乐’。‘幕后圈’是为幕后音乐人提供词曲版权代理服务,对接供需双方,致力于版权交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看见音乐’的服务类似为独立音乐人提供全球版权分销服务,并借由自己的系统来监控版权使用情况,帮助合作伙伴更好的实现版权收益。”(Ran/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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