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 向节目组索赔300万

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 向节目组索赔300万
2018年07月03日 08:48 新浪娱乐

音乐人李志发长文诉《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对此他表示将会诉至法庭,并要求赔偿300万元。

毛不易早前道歉 毛不易早前道歉
毛不易早前道歉 毛不易早前道歉
李志早前维权 李志早前维权

  新浪娱乐讯 7月3日早上,歌手李志在微博发文就《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本人歌曲进行指责,并提出索赔300万,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李志表示,6月30日晚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就翻唱本人的歌曲。7月1日,名为“文静”的人发来邮件,解释其刚刚得到李志的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并借此希望得到本人的授权。

  李志回忆自己的经纪团队这些年来经历的侵权纠纷不少,也用尽了很多方法。他发文感慨“翻来覆去睡不着,欣慰与伤感交织”,于是未经和经纪人及律师的商量,擅自写了这片微博。

  此前,2017年《明日之子》全国巡演中,冠军毛不易唱了一首《关于郑州的记忆》,被李志指责侵权。对于李志当下的质疑,毛不易发文道歉作出回应。而今年6月30日的《明日之子》再次在节目中翻唱李志歌曲,且翻唱人为毛不易所推荐。李志还指出,音乐人树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

  对此,李志提出向《明日之子》索赔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法庭见。不接受其他建议。”(实习生英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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