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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最新永久版权人被发律师函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5:14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最近几天,“网络创作歌王”杨臣刚倒卖网络当红歌曲《老鼠爱大米》案成为各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明星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处得知,《老鼠爱大米》的真正“永久版权人”——北京市明星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音乐人田传均刚获悉此事。田传均称,他已于昨天向杨臣刚和飞乐唱片发出律师函。

  记者接通了田传均的电话,他说北京太格印象、飞乐唱片等拥有的版权全是非法的
,自己早在2002年11月6日已经获得了《这样爱你》(《老鼠爱大米》的本名)的“永久版权”,是此曲的合法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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