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15日下午在爸妈和姊姊的陪同下,与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共同召开记者会,表示“大声”音乐制作公司在蔡依林不知情的情况下要她签下一份形同卖身的不合理契约,加上双方合作两年来,“大声”帐目不清,有损蔡依林的权益,因此蔡依林方面已经决定片面终止与“大声”唱片的经纪约。
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的律师表示,他们是在两个月前开始接受蔡依林合约纠纷的事,根据他们的了解,蔡依林方面认为一年多来蔡依林表演所获得的费用少于合约规定,他们怀疑“大声”音乐制作公司帐目不清;另外“大声”负责人吴大卫还在蔡依林去年“Don’t Stop”演唱会庆功宴会上,拿了一份授权同意书要蔡依林签,当时蔡依林心情非常开心,加上又很信任老师吴大卫,因此没有看清楚合约内容下就签下了,后来蔡依林的母亲见女儿签了,不疑有它也跟著在上头签了名,而且吴大卫当时还要求这份合约不要让蔡爸爸知道。
没想到后来蔡爸爸才发现,这份所谓的授权同意书,根本就是“卖身契”,因为合约内容上写明,蔡依林同意往后的表演工作将授权全权委托给大声经纪公司处理,同时合约上也写明大声决定将未来的唱片合约签给华纳唱片公司。由于合约上并未载明哪些表演形式,因此律师方面认为这份合约书对蔡依林相当不利也很不合理。
蔡爸爸和蔡妈妈在记者会上,也提出许多例子,强烈怀疑“大声”似乎隐瞒某些合约,不让他们知道。例如蔡依林发行的写真集,他们从头到尾都没收到版税,他们询问“大声”,“大声”的回应是写真集是配合专辑赠送的,所以没有版税,可是后来他们却在市面上发现有单独出售的写真集,一本299元,根本没有买CD送写真集这回事。他们是在经过多次去函要求提出帐目明细与公布所有合约内容,却都没有得到善意的回应下,才会迫不得已改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蔡依林在记者会上数度落泪指出,这次和吴大卫及左克慧老师牵扯出经纪纠纷,其实她自己压力也很大,因为所有牵扯在内的都是她最爱的人。蔡依林说:“从我出道以来,吴大卫老师真的是很帮忙我,这次签扯出合约纠纷,其实早在一年多前就发生了,只是为了不影响彼此的感情,一直以来我都很低调,不愿公开多说什么,一切都交由我的爸爸处理,可是到了现在,却被‘大声’指责为我爸爸难搞,这是我最不愿见到的是,我的爸妈是我最亲的人,我不希望有人放话伤害他们。”
蔡依林说,在和律师讨论过后,依照法律规定,她决定终止和大声经纪公司的经纪约,目前双方只剩下唱片约,换句话说,从今以后,她不会上“大声”方面替她安排的表演通告。不过蔡依林也说:“有些重要的通告我还是会上,那是因为为了感谢这两年来歌迷对我的支持,而每一次表演我也都会尽心尽力,做到最好,至于未来会怎么样,我只能顺其自然。”而律师也表示,片面终止与“大声”的经纪合约后,以后如果有人想找蔡依林表演,必须通过蔡依林本人或其父母的同意。
对于蔡依林的指控,“大声”也不甘示弱的请委托的晋诚法律事务所的张安琪律师提出强烈反驳。张安琪表示,依照合约,“大声”本来就有无偿使用其姓名、肖像、声音、自传、相关背景资料的权利,所以蔡依林收不到任何版税是合理的,况且当初这个写真集的案子是环球唱片去谈的,根本不关他们的事。
至于蔡依林片面对外宣称发表将终止与“大声”的经纪约,张安琪说,合约规定很清楚,“大声”和蔡依林之间绝对不仅仅只有唱片约,合约载明,蔡依林在合约存续期间,国内外有酬性质表演活动,“大声”都有权从蔡依林所支领的总收入抽取百分之二十五为经纪费用,而所谓表演活动就包括了广告、演唱会等。
不过有关蔡依林方面声称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一份“授权同意书”,表示授权“大声”将未来的唱片约交给华纳唱片,受“大声”委托的张安琪律师表示,她并不清楚有这一回事,但她相信她当事人(吴大卫)的说法,应该没有这回事,否则他不会在15日又发函给环球唱片公司,希望环球唱片决定是否再与蔡依林续约。
对于蔡依林方面一再指控“大声”帐目不清楚、该给的钱没给,张安琪律师暗示,由于选在与环球唱片合约将满的时间点,因此难免让人怀疑,蔡依林根本是想解除与“大声”的合约,却有找不到任何借口,才会拿一些莫需有的事来炒作,他们认为这已经对他们的当事人造成名誉上的伤害,他们要求蔡依林方面在三天内公开道歉,否则将对对方提出诽谤、名誉受损告诉,同时提出违约金一千万的赔偿费用。(森 江昭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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