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08月27日讯:付费播放背景音乐有法可依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采访中,记者得知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著名作曲家谷建芬在一家高档餐厅吃饭。结帐时,谷建芬希望老板打折却遭到对方义正词严地拒绝。恰好这时餐厅里正在播放作曲家的名曲,谷建芬不甘心地反问老板:“你播放我的音乐为什么不给我钱?”如今,音乐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向老板们“讨债”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屈先生表示,每个人一生 中总会被一两首歌感动,而词曲作家与社会交换的唯一途径就是音乐作品。经营者用他人的音乐作品营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理应向其作者支付报酬。我国早在1991年就颁布了《著作权法》,如今入世在即,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与国际接轨。从法律法规上讲,餐饮娱乐业等营业场所为播放背景音乐付费是有章可循的,但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里却是一个盲点。
上海已经实行收费今年交纳总额可逾400万元
为克服人们思想观念中的盲点带来的阻力,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做了大量长期艰苦的调查、说服、解释工作。1999年,该协会在北京部分外企开始推广这一措施,挨家挨户登门谈判,一家家签定收费协议,但进展缓慢。精明的上海人首先意识到这一点,再次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今年8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率先与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达成协议,今年起,上海所有娱乐场所遵照“2001年音乐作品上海暂行收费标准”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屈先生透露,目前上海实行的收费标准与国家标准有很大差距,上海的娱乐场所由行业协会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出面谈判,享受了许多优惠。目前收费的起点很低,协会的工作重点是培养观念,然后逐年递增达到国家标准。尽管如此,上海全市今年交纳总金额也达到可观的400多万元。目前除上海之外,北京、广州、成都等大城市先后有数家餐饮娱乐场所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定协议,“星星之火”已在全国点燃。
《十五的月亮》十六元成为历史
“《十五的月亮》十六元”,这一戏谑的说法却是国内词曲作者尴尬报酬的真实写照。而与此对应的却是歌星少侧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的出场费。如今实行音乐作品播放收费后,词曲作者能像畅销书作家一样凭借作品的不断再版发行(播放使用)获得版税收益。一首歌传唱九州经久不衰,其作者能否“坐享其成”成为百万富翁呢?屈先生预言,音乐作品播放收费的收入分配体制保障了在不久的将来会不断造就“百万富翁”。他坦率地透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目前在全国有2000多名会员,囊括了几乎所有的词曲作者。音乐作品播放收费所有收入的20%将作为协会行政运转开支,而其余部分将全部转交词曲作者,每半年支付一次。从国内国外作品分配比例到每位词曲作者的分配比例都有严格参照标准。签定协议的城市和交费单位每年都要向协会报送播放音乐词曲作者名单。而协会将随时在各娱乐场所进行随机抽样,另外还要统计调查每年全国发行的CD、VCD、盒式卡带等音像制品发行数量、品种,根据发行量越大重复播放率越高的原则制订分配比例。屈先生最后表示,目前《著作权法》又在进行修改,新的《著作权法》出台后将更好地维护音乐人的合法权益,享受合法合理的报酬待遇。不久的将来,艺术界收入过百万不再是影星、歌星、作家和画家,还有那些在幕后默默耕耘的词曲作者。本报记者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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