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盗版:数十万正版 发行公司“无辜”受害
刀郎红了,关于他的话题随之而来,有人称“盗版捧红刀郎”,有人怀疑怀疑刀郎走红与“自盗”有关。带着疑问,记者分别采访了刀郎唱片发行公司——广州俏佳人文化有限公司及广东大圣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燕 、李坚姐弟。
广州俏佳人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燕:
反盗为何无法落实?--刀郎不是签约歌手
在数量庞大的刀郎盗版唱片面前,俏佳人为什么没有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利益?而且高调加入以“反盗”为旗帜的联合传媒中,现在却低调面对自己受损失的市场……
对此,李燕解释道:“盗版确实让我们损失非常大,但刀郎并不是我们的签约歌手,我们只是唱片发行。”李燕同时表示,刀郎的盗版专辑是唱片推广到哪里,盗版商就盗到哪里。“很多报道上说盗版的数量有500万,甚至800万,我觉得并没有那么多,但200-300万的数字是很可能有的,其实我们在新疆也进行过“反盗”的工作,只是大家可能不太知道。”
究竟有几个正版版本?--新疆方面有权加工不同版本
大圣唱片只发行过精、简装两个版本的刀郎唱片,而在新疆的近十个版本都被确认为正版,俏佳人是否在进行着可怕的“自盗”?
李燕回应说:“事实上,刀郎唱片的发行方共有两家,一个是我们旗下的大圣,另一个是刀郎在新疆的制作公司德威龙,我们两家有明确分工,他们负责唱片在新疆地区的销售,我们负责以外的地方,正因为刀郎制作公司有权在新疆销售刀郎专辑,所以他们是可以将唱片加工成不同的版本发行的。
正版唱片通过盗版渠道销售?--这种做法不影响主流市场
俏佳人发行的正版刀郎专辑是否也有一部分流入了盗版经销商手中?唱片行业中是否存在着用正版商品占领盗版市场,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的做法?
李燕首先肯定,大圣公司发行的唱片肯定不会进入盗版商手中,“他们都是通过正常的渠道销售”,但承认用正版商品占领盗版市场的做法在行业内确实是存在的。“有的正版发行商会给盗版市场一些裸片,由他们去进行再加工,然后进入中小城市,这样做并不影响主流市场,但利润其实很低,只有几毛钱。”
广东大圣文化总经理李坚:
大圣文化负责刀郎唱片发行,大圣“一把手”李坚是俏佳人老总李燕的亲弟弟,也是最了解刀郎及其唱片发行的人。说起当年“提拔”刀郎的事,李坚很有感慨,他说当年没有公司认可刀郎的音乐,只有他们看好刀郎的走红潜质,愿意为他发行专辑。
反盗不彻底有难言之隐?不能说
面对“大圣为什么没有任何反盗反应”的问题,李坚的回答包含着很多难言之隐,“我们在重庆、广东都抓过一些盗版商,只是你们不知道。同我们签约的是他在新疆的发行公司德威龙音像,我们代理的是新疆以外的刀郎唱片发行。因为反盗涉及反盗授权问题,而整个发行工作是在两家公司的运作下,而且又隔这么远,所以双方还存在沟通和协调问题。”除此之外,李坚没有更深入地说明反盗阻碍究竟在哪里,他只是说大圣方面在这件事情上“有苦衷,一言难尽,很为难,说出来会尴尬,牵涉范围太广”。
大圣正版唱片流入盗版市场?不排除
李坚表示,并不排除有大圣发行的刀郎正版唱片流入了盗版音像店,理由是“有的店既卖正版又卖盗版”。不过,李坚坚决否认市场上盗版刀郎专辑与大圣有关,而大圣更不会与“自盗”行为沾边,李坚说,俏佳人没做过一张盗版,虽然我们的产品进入市场后几乎都会被盗版,但绝不会是自盗。“正版跟盗版之间永远存在价格差,你根本没办法将一张正版唱片的价格调整到六块钱之低。”
官方说法: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张新建副司长
正版商以接近盗版的价格,并通过盗版网络销售正版唱片的做法确实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但即使是不违法,这么做也只不过是饮鸩止渴,他们所经营的是短势市场,因为这种做法最终挤占的是正版商自己的市场,毕竟唱片的消费总量是不会变的。当然,如果盗版商能因为通过这种手段“招安”,从此“金盆洗手”,取得正式的经营主体资格,并通过原有的网络销售正版,这种做法还是可取的。
自盗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授权人授权发行的数量之外,自行生产音像产品;二是复制厂商背着委托人私自增加产量,前者违反了著作权法,后者则违反了国家对音像制品的管理办法。《明星Bigstar》记者 刘思佳 报道
刀郎调查:靠减少曝光制造更多神秘(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