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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征稿启事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7:59 新浪娱乐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音乐家协会决定共同开展“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活动。为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文艺工作者广泛参与创作安全题材歌曲,本次大赛活动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参赛作品,聘请热心公益事
业、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明星歌手,将优秀参赛歌曲录制唱片、视盘,发送到各地、各行业基层单位,广泛传唱,并于2005年6月在京隆重举行颁奖晚会,之后,获奖歌曲将组织在全国部分城市巡回演出。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主题,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表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愿望。

  2、参赛歌词应凝练、通俗,歌曲应具有优美、流畅的旋律,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欣赏性,易于传唱。

  3、作品要求是2002年以来创作的。

  4、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均可,每首歌曲长度在4分钟以内。

  5、参赛作品可以是歌词,也可以连带谱曲,尤为欢迎录制好的CD、VCD作品参赛。

  二、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评选出的金、银、铜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具体奖项为:金奖3个,各奖10000元;银奖6个,各奖5000元;铜奖12个,各奖3000元;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歌曲并将汇编出版。

  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本活动组委会均可无偿使用。

  三、参赛方式

  1.有关本次大赛背景资料可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新浪网(www.sina.com)和中国大传播网(www.chinacob.net)上查阅。

  2、已录制为大1/2录像带或VCD光盘、CD碟片的作品,请附上歌片稿10份;歌词、歌曲作品请复印10份。参赛作品一律挂号邮寄,投稿人须在应征作品上写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信封上注明“歌曲征集”字样。

  3、征稿截止日期:2004年12月30日

  (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投稿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教中心

  邮 编:100013

  联系人:袁丽慧 张 强

  电 话:010-64272836(带传真) 64463640 64463641

  电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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