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音乐 >正文

两公司未被授权提供陈慧琳歌曲下载 被索赔6万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0:44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一中院一审判决香港正东唱片公司获赔人民币6万元。网通河北公司及北京龙乐文化公司因擅自提供音乐下载,为陈慧琳11首歌曲“埋了单”。

  据正东唱片称,今年3月,发现在中国网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保定分公司网站的“音乐”栏目中点击“港台歌手”,便进入北京龙乐公司的网站(music.cmusic.cn)。

  该网站向公众提供陈慧琳11首歌曲的下载服务,正东唱片公司正是歌曲的录音制品制作者,其从未许可该网站通过互联网传播这些歌曲。

  今年6月,正东唱片公司以此为由将中国网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北京龙乐文化公司起诉至一中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2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定分公司未经正东唱片公司许可,与龙乐公司合作共同建立音乐网站的方式,擅自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原告制作的录音制品的行为,共同侵犯了正东公司对其录音制品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等权利。

评论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陈慧琳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与女硕士订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家居家装实用图片集
窥视房地产业偷税黑洞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