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先拿500万 歌星李惠珍自曝订下“卖身契”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20日14:00 新浪娱乐
李惠珍在歌坛上的名声也可谓不小,但记者在采访这位歌星时,却获知一个耸人听闻的消息,自93年她签约在某文化娱乐公司后已经七年,而当年17岁的她订了15年期限的合同,犹如订下“卖身契”,更难以置信的是,正准备和其他歌星集体解约的她,却被合同上自字黑字“赔偿500万”的天文数字困扰。
自93年她以一曲《让爱自由》获得了中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铜奖之后,当年签约在某文化娱乐公司已经七年,七年来和满江、白雪、戴娆同属该公司旗下。几年来,她的专辑《在等待》、《状态》都获得了不俗的成绩,98年先后为张学友、郭富城做演唱嘉宾50多场,被内地歌坛誉为“大陆张惠妹”和“亚洲最值得期待的新人”。
但李惠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透露七年来许多不为人知的新闻,她说因为当时自己签约的时候只有17岁,根本不懂签下合同的利害关系,而且自己做事也十分单纯,没想到今天却面临如果退出公司,就要赔偿500万的境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对于15年的合约期,她笑着说:“我不是要把孩子、老公都签了进去?”
她表示,这七年来,她对于公司的培养仍是十分感谢,但一个歌手绝不等于要把自己卖给公司。这次所以要解约,就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她笑着说:“这好比结了婚的夫妻也有离婚的时候”。同时她还透露解约的另一原因是因为公司对歌手的宣传不力,并且这七年自己没拿一份自己唱片的版全归公司所有,公司的做法也引起了她和许多歌手的不满,因此大家准备集体解约。
当年与该公司签下15年合约的还有白雪等许多歌手,现丰都面临着500万的天文数字的困扰。李惠珍对记者说“我要是有这么多钱,还会与公司签约?我早都自己做唱片了”。不过她表示,毕竟公司培养了自己这么多年,她不打算大家在法庭上见面,希望双方心平气和谈解约的事情,最后能顺利离开公司。(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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