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着那个母亲的一头白发,用在场所有亲友都能听得清楚的音量说了这句话:“嗯,白头人送黑头人——机啊。”
被我如此一吓,所有亲朋戚友都呆住了,没有人能预料到我会说出一句如此震撼的话,一时间谁都反应不来。
而我,则为自己能在人堆中投下这枚深水炸弹,吓得众人措手不及而沾沾自喜。然而我的嘴角还未赶得及翘起,面颊已传来火烧赤痛之感。
原来母亲在回过神后,马上以狠狠掴我一记耳光来打破闷局。
说实在的,往后的事我都记不太清楚,大概是回家后继续被爸妈痛骂,然后扣了我一星期零用钱之类,可是我都没什么印象,因为我那时陶醉在那份创作的兴奋中。
那时我真的认为,这将会是句不朽名言,想必将来会收录于四字成语大全中(虽然多于四个字),又或是像司马光破缸救人、华盛顿斩断樱桃树之类的故事一样流传于后世,被家长在床前念给小孩子听。可惜,这些都没发生。
但我认为这次“白头人送黑头人机”事件,正好代表了我的性格,为了吓人,突出自己和捉弄人,我是会不惜一切地去做出令人诧异的事,有时会令身边人,甚至自己都受到伤害。这并不是为了我个人的利益,一切只是为了小小的、于人无益的他妈的玩笑,或是一句无聊的Punch line(妙语)。
更严重的是,母亲那狠狠的一巴掌,并未能遏止我这股欲望,这不只是我年少无知的一时胡闹戏言,这事要是发生在今天,即使我能预知自己会被掌掴,我想我仍会说出这番话而不会后悔。
作为一个创作人,当你想到了一个自己认为是很棒的点子,你会不惜一切地将它呈现出来,让世人可以感受得到,因为这是人生的升华。
我不能相信,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在想到了“我有一个梦”后,会不在林肯纪念堂前说出来,我也不能相信,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尼-在脑中闪过“给和平一个机会”后,会不打算收录于xx大碟内。
我不相信。
当然,列侬或马丁·路德金的发表动机比我高尚很多,他们都希望为世界美好而努力。而我呢,只是为了气得人家七孔生烟。
但我总认为即使动机不同,但在某种层面上,我跟他们都是有着相同的发表欲,和面对相反论调冲击时的勇气。
列侬虽承受国内越战主战派的指责,马丁·路德金则需要面对种族主义者的攻击,最后更献上性命,但他们并不为其言行后悔。
因此,母亲的掌掴并不算什么。因为那一刻,正是我十多年人生中,最有神采的时刻,我首次感到自己能够了解到《天地一沙鸥》内,若纳生所追求的境界,同时亦确立了我日后人生的方向。
就是要想出震惊别人的主意,然后不惜一切代价地将之呈现在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