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的偶像梁冬
毫不谦逊地说,我这个人虽然极富八卦精神,从初出茅庐的情歌小妹到叱咤娱乐圈的天王天后,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是我乐于关注的,但有一点很绝:就是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主持人,并长期以此为豪。
因为我有一个很深的偏见:总觉得大家都是做媒体的,你有我也有,没必要把自己弄得跟个小扇子(FANS)似的,只有凤凰台的梁冬是个例外。有一阵子,我甚至为了在周末中午时分追看《娱乐串串烧》而险些造成旷工(周末上班是我的生活习性之一),想起来都后怕。但当梁冬真的有一天坐在广州一间酒吧的我的对面,谈笑晏晏,我居然顿失稳重,活泼得像个足球宝贝,跟他罗里罗嗦地说了好多仰慕啊喜欢啊忘不掉啊之类的酸词儿,后来牙疼了一个礼拜。
酒吧里的梁冬是个穿红毛衣的胖青年,喝着大杯啤酒,四下里看姑娘,与常人无异。只是偶尔在说话激动的时候,使出像杰克逊推玻璃那样在空气里左推右推的惯用手势,我才把眼前的他和电视上的影象重合起来。不时地,有认出他的群众过来请签字、合照,梁冬就把手冲我们一摊,显出无可奈何的名人气质。不过我也看得出,他还是很高兴用自己的小小劳动换来人民群众的巨大满意。毕竟大家高兴才是真的高兴,对于一个主持人尤其是这样。那天晚上,偶像又主动打车送我回家,我幸福地几乎要把鼻子哭掉。但途径我家后门一条肮脏的小街道时,梁冬挑剔地撇了撇他的招牌厚嘴唇,惊道:“天啊,你居然住在这种地方!”我在羞愧之余,大有红颜薄命的感慨,面对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男人,几乎要大唱:“奴家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以博一瞬间的同情。
后来混熟了,梁冬就撕下温情的面纱,大使他最拿手的催稿十八掌,经常在我家上演午夜凶铃逼我给他写串词稿。遇到我不想写的时候,他就直攻我软肋夸奖我青春靓女,夸我家可以听到池塘蛙鸣特别有田园气息,而我也以靓仔加力仔回呼,于是两个懒人就在电话两头,香江两岸,拉锯扯锯。一旦交稿,胖青年梁冬又如同人间蒸发,连个妹儿都不给我回,还恶毒地托词说香港的电脑输入法和内地不同。直到有一天我居然在人潮人海的广州街头邂逅梁冬,他热情地对我说他正在百忙之中为给我的稿酬是以港币还是人民币结算犯难,我见他果然清瘦了,人也是一等一的厚道,心头溢满说不出的感动。
我认识的梁冬就是这么一个真实的人,他最大的本事反倒不是嚼舌头,而是他无论怎样惹了你,都会在随意的时间场合地点里反客为主,让你原谅他,更被他感动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