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的传媒和互联网的访客经常谈论女子十二乐坊的音乐算不算是”民乐”这个问题。其实我个人不太喜欢”民乐”这个用语。”民乐”到底是指”民族音乐”还是”民俗音乐”呢?”民”是不是包括所有中国人民呢?又如果”民乐”是指”民族音乐”的话,那它是不是也包括中国所有的民族呢?如果答案是”是”的话,为什么我经常听到人谈及”民乐”时往往只集中于讨论几件常见乐器的器乐曲?就算把民族音乐加以细分为”民族器乐”、”民族声乐”、”民族戏曲”等等不同的范畴,它们又是不是可以包含中国所有民族的音乐
呢?1987年出版的《民族器乐》(袁静芳编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一书基本上并没有涉及中国少数民族的音乐。再者独奏音乐方面只介绍了笛、笙、二胡、板胡、筝、琵琶和古琴的音乐。那是不是因为萧、阮、扬琴、唢呐、管子等乐器没有上述那些乐器那么普及,所以被剔除在外呢?另外,我个人从事中国唐代音乐的研究,但很少听到有人说我研究的音乐是”民乐”。那古代的中国人就不算是”民乐”中的”民”吗?再者,近一百年西方音乐学术界发展了一套 ‘ethnomusicology’ 的理论和研究方法,这个 ‘ethnomusicology’ 又普遍被翻译为”民族音乐学”。此”民族音乐”又不同于大部分中国人所理解的”民族音乐”。由此可见”民乐”这个用语本身存在着时间、地域和空间的问题,不同的人可以对”民乐”抱有不同的解释。实际上中国传媒和互联网的访客所谈及的”民乐”应该是指现在普遍和常见的中国器乐。
那么女子十二乐坊的音乐可不可以算是中国器乐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可以的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她们拿着中国乐器去演奏音乐这么简单。当初我听女子十二乐坊的Beautiful Energy大碟时,我即时想:”又有人弄这种中国乐器配西方电子音乐和乐队乐器的音乐,这样做对中国器乐来说是一件好事吗?”老实说当时我也稍稍担心这种音乐会对中国器乐做成负面的影响。不过我在详细听过这张唱片及仔细思考后,我认为把女子十二乐坊的音乐看成是中国音乐的一种并无不妥。
我主要是从中国音乐的历史与文化去考虑女子十二乐坊的音乐可不可以被归纳为中国音乐。其实中国音乐文化的其中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它拥有强大的吸收力和改造力,不管是来自什么地方的乐器和乐曲,只要是合用和受到广大群众欢迎的,中国音乐就会把它吸收过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造,把它变成中国音乐。请大家想想现在中国器乐常用的乐器中有那些是中原地区发祥的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唢呐、管子等全部都不是。但这些乐器的构造和样子又与当初它们传入中国时不尽相同。虽然琵琶一词早见于秦汉时期(公元前221至公元220年),但今天普遍所用的琵琶的始祖应该要算是千多年前隋唐时期从西域传入中国的曲项琵琶。唯今天的琵琶跟当时的琵琶却有很大的分别。当时的琵琶是曲项四弦四相横抱用拨子弹的。但是经过中国音乐文化强大改造力的洗礼后,它变成今天四弦六相二十四品直抱用手弹的标准形制。
除了乐器之外,乐曲乐理也可以吸收,不过不是盲目的吸收,而是吸收后把它与中国原有的东西互相融合。因为前文谈论唐代俗乐时已举出相关的例子,所以我不打算在此复述。
由于科技的进步,国与国的沟通得以加强,文化的交流亦有所增加,中国也无可避免地受到西方各种各样音乐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之下,中国音乐文化的强大吸收力很自然会把西方音乐中一些中国音乐没有的东西吸收过来。女子十二乐坊只不过是把西方流行音乐的养分吸收过来,再配合中国乐器演奏。如果只从音乐的角度去考虑(即剔除商业和其他因素),我认为女子十二乐坊的出现某程度上是受到中国音乐文化那种强大的吸收力和改造力的影响。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可以把它(她们)的音乐看成是中国音乐呢? kwng2222/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