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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周刊》:知道分子说“俗”论“贱”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1:10 新周刊

  什么是贱文化的本质?它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自虐传统”,还是人性固有“原始欲望的表露”?是文化“禁锢性压抑”下的自我释放,还是“各种恶俗猎奇心理”的满足?

  朱大可:现在的“犯贱”,完全是自轻自贱,是一种主动态。“我是贱人我怕谁”,这里隐含着一种深刻的自虐。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这种自虐传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一项重大遗产,这是它能够在整个华文地区泛滥的根本原因。

  许子东:观众喜欢看这类节目,或者说这些艺人、普通人能够红起来,主要是满足了“看客”们的各种恶俗的猎奇心理。看客们在满足了自己偷窥欲望的同时又满足了自身的优越感。既喜欢看,看完又要骂,骂完再自我感觉良好一番。

  梁文道:现代人的生活一直处于很紧张、很压抑的状态下,因此向往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即与众不同、违反常规的人。因为闷,所以喜欢看到下流、贱的东西,从而得到释放。但是这种贱只会存在于媒体上,日常生活反而会因此变得更谨慎。

  张颐武:“贱”现象的泛滥,只能说明公众的承受能力和宽容度正日益提高,最早的时候,谈邓丽君都会被视为动物凶猛,而现在“芙蓉姐姐”能够引来众多跟帖,与其说是愤怒声讨不如说是公众对这类犯贱之人趋之若鹜,是一种原始欲望的表露。

  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

  上海大学教授朱大可

  “贱文化”中的“贱”跟我们传统意识中的“贱”,还是有很大差异。“贱”这个词,原先专门用以描述社会地位低下和政治权力丧失的社群,即所谓的“贱民”,以后才派生为道德用语,用以形容品德低下的状态。这些语义是被动地遭受政治虐待或道德歧视的结果。而现在的“犯贱”,完全是自轻自贱,是一种主动态。“我是贱人我怕谁”,这里隐含着一种深刻的自虐。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这种自虐传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一项重大遗产,这是它能够在整个华文地区泛滥的根本原因。

  自虐文化正是中国文化的反面遗产。为什么过去没有现在表现得那么显著,那是因为过去它总是包裹着优雅的外衣。比如张贤亮的小说《绿化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牧马人》,都描述了男主人公从政治受虐转向自虐的过程,但它的荒谬性被张贤亮优美的抒情和叙事所掩盖。但是现在你会发现,自虐已经变得更加赤裸、直白和粗暴,不需要任何道德修饰。自虐文化的本性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自虐文化的叙述方式而已。它当然需要我们加以反思。但既然是一种遗产,你就不必感到惊讶。自虐文化的形成,源于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长期的思想钳制形成了对人性的虐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持久性施虐”。受虐者在长期遭受虐之后,为了适应恶劣的环境,它会把被动的受虐转变成主动的自虐,从而在其间获得巨大的快感。这种自虐的快感,使反抗变得毫无必要。

  在过去,自虐虽然也会带来快感,但它像做爱一样,是一种私密性很强的东西,人们对它会有强烈的羞耻感。它需要掩饰和躲藏。即使在西方,这也只是一种俱乐部文化和家庭文化,必须在相对私密的空间里展开。但现在的犯贱,却是堂而皇之,肆无忌惮,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它只是一种话语自虐,而不是直接的肉体自虐,所以更容易超越羞耻感。

  同时我认为“贱文化”也是1980年代“潇洒主义”在“零年代”里的延续。它的第一步是反崇高(像南京的“他们”诗派),第二步是嘲笑一切(这是王朔的作为),第三步就走到自嘲和自我犯贱上来了。如果说在前两个阶段里,还闪烁着某种流氓英雄的抵抗色彩,那么到了“贱文化”,就只剩下江湖无赖的卑贱气味,它表明犬儒主义越过“潇洒美学”,已经实现了对中国社会的全面征服。但它连犬儒都不如。因为犬儒是蔑视权贵的,但“贱客”却是一切权力的奴隶。

  对于现在流行的“超级女声”和“芙蓉姐姐”现象,我认为不能同“贱文化”混为一谈,因为他们没有自虐。她们只是过高估价自我而已,这通常是对自卑的过度反拨,但终究还是属于人性的一部分,只是互联网和电视放大了它的效应,从而引发了人们的不快和反感而已。

  某时尚杂志曾经以“人贱人爱”为话题,宣称贱是一种“闪亮的人格”,企图把这种“贱文化”改造成一种普遍的时尚理念。它的努力显然没有白费,犯贱者正在茁壮成长。这种“贱人”人们过去叫做“贱客”,它最初来自香港搞笑影星周星驰的无厘头影片。在那些影片中,面对强大的对手,主人公通常会突如其来地跪地求饶,在逆来顺受的屈辱和自虐中展开玩世不恭和自我解嘲的游戏。这是后集权主义时代典型的精神特征。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境遇里,面对无助、委屈、尴尬和精神遭受蹂躏的时刻,“自轻自贱”就成了“做人”的基本策略。

  既然有人喜欢,那必定就会有人出来秀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许子东

  对于近一段时间台湾一些综艺节目,还有网络上诸如芙蓉姐姐那些“个体自我表现”所带出的文化潮流,我的观点是既然有人喜欢看,那必定就会有人出来秀(what you want, what you get),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道德败坏或是一种堕落的表现,而是一种通俗文化,当然,是属于格调比较低级的通俗文化。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在中国古代,审美规范就分为四类:优美、崇高、滑稽和丑怪,所以说丑化自己可以算作是一种审美规范。至于近代,鲁迅的小说也有针对这一现象的揭示,他的小说通常都会有一个人间接或直接被示众,满足了周围人的“看客”的心理。在《药》中,被砍头的夏瑜是英雄化的示众者,《阿Q正传》中的阿Q是丑化的示众者。

  荒谬现象的背后总是有正当的理由。如今这种“贱文化”的出现,我认为主要原因基于三方面:表演者自身、观众的动机以及传统价值观受到的挑战。

  在前现代时期,讲究什么是好;现代讲究什么是真;而到了后现代,则讲究什么能卖。在表演者来说,我唱歌没人听,讲话没人愿意关注,擤鼻涕倒是有人来鼓掌,那当然是怎么出位怎么来。

  表演者也分两类,一类是电视上的艺人,比如台湾的那些综艺节目,他们受日本的影响比较深,日本有很多搞怪的节目,比如有人花钱看人上厕所,有人花钱让人把自己绑起来。另一类是网络作秀者,他们都是普通人,在网上用各种方式秀一把来博出位的动机很大,同时这些人也大都很自恋,自己看自己不够,还要拿出来在网上现。

  观众喜欢看这类节目或者说这些艺人、普通人能够红起来,主要满足了“看客”们的各种恶俗的猎奇心理。纯偶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后现代主义就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拿来被颠覆。网络把原本不上台面的东西都来了个现场直播,新的文化工业使得美跟丑的东西没有了界限。看客们在满足了自己偷窥欲望的同时又满足了了自身的优越感。既喜欢看,看完又要骂,骂完再自我感觉良好一番。

  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儒家文化是要把精英思想教育给下一代,如今这一传统价值观受到了民主制度的挑战。民主制度就是由普通人来决定一切,再高雅也不能决定低俗的人的趣味。你喜欢贝多芬我喜欢赵薇,就算你觉得庸俗但你也管不了我。同时中国的传统观念把真善美定位得比较高,对色情工业禁止得特别厉害,同时一系列的艺术审查分级制也迟迟不见有动静,因此导致了涉及到性方面话题的有意作秀让一干民众趋之若鹜。

  总而言之,我认为通俗文化的体制化和产业化会成为一个趋势,因为它符合更多人的一般需求。但是真正低俗的东西是成不了气候的,过一段时间自然会渐渐淡化。

  贱文化意味着一种通达的人生态度

  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

  其实不必大惊小怪,像《康熙来了》、《残酷一叮》这类贱节目,中国古来有之。“东北二人转”的民间普及,包括我们以前热衷于听相声,看歌女卖笑,和朋友之间说点荤段子,意义和现在看所谓的低级趣味节目是一样的,两者之间是有联系的。贱文化并非这个时代的新生事物,它是一早存在的,并且大有市场,不过现在它转换了载体,堂而皇之地登上了电视媒体。

  贱文化的当道是因为收视率决定了它存在的意义,大众乐于消费它。从前,我们的节目更多地表现出一种精英文化,是一众人在电视上以清高的姿态教导观众应该如何娱乐,指挥你的意识,而现在,大众文化占了上风,电视也转向开始迎合普通人的趣味。

  必须要强调的是,贱文化和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出现的反英雄和反崇高的社会潮流是有本质区别的。那时候的反崇高,是一种崇高的反崇高,具有很大的社会责任感,王朔那帮人是很认真地在做这么一件事情,只是选择了一种不太普遍的表达方式。所谓的反崇高,其实是在呼吁真正的崇高。而如今的自嘲和自贱,是一种游戏的心态。

  大家会不会继续“贱”下去,现在还没法下定论。这取决于公众的承受能力和“贱”的尺度。看他人自贱,从来就是人性中不可抹杀的弱点,需要正视它的存在。要说贱,现在无处不在,翻开报纸,社论版都是言之凿凿,义愤填膺,到了娱乐版,又是统一的八卦和“走光”文化,前后的自我矛盾同样是贱。这种现象的泛滥,只能说明公众的承受能力和宽容度正日益提高,最早的时候,邓丽君都会被视为动物凶猛,而现在“芙蓉姐姐”能够引来众多跟帖,与其说是愤怒声讨不如说是公众对这类犯贱之人的趋之若鹜,是一种原始欲望的表露。

  很难给贱文化下定论,只要它不越过人的承受极限,就没必要惊恐。另外,也不要认为它是在挑战和颠覆传统的价值观,其实贱文化本身就存在于我们的传统之中,谁不喜欢看他人出丑?如果说它的价值所在,更多的是一种宣泄的快感,无论是犯贱之人或是观贱之人,都能宣泄出自己的一些小小阴暗。我们推崇道德的诉求,并不一定要否定贱文化,那样就是在否定一些人的天性。至于还会贱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大众的伦理观念和欲望的博弈,双方都在努力找到一个共同的平衡点。

  贱文化也意味着一种很通达的人生态度,不管是张菲还是吴宗宪,他们在台上自嘲自贱,作贱他人,其实都是一种通达的态度,你可以说,他们看透了人生,看透了自己。

  每个人其实都有一点表演狂和暴露狂

  香港传媒人梁文道

  “贱文化”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我们社会的趣味标准体制出现了问题,也不会形成一种文化和娱乐方式的泛滥。相反这会起到一种警醒的作用。我把“贱文化”归为两类,一类是电视上的作秀节目,一类是网络上的贱文化。

  台湾的这些综艺节目并不是最早的起源,电视上的犯贱是日本人发展起来的,目的就是挑战人的底线,挑战道德禁忌的底线。人们也很乐意看这个,觉得好笑,很爽。比如现在香港也有类似的“无敌奖门人”这样的节目,观众就是喜欢看颠覆传统的主持人的庄重形象,就是喜欢看非正常人的言行举止,而且觉得没什么,很能接受,因为电视本身就不是个正常的地方。这些搞怪、作贱不可能发生在大街上,就应该发生在电视上。

  至于网络贱文化则是出于很多普通人的个人原因。我相信每个人其实都有一点表演狂和暴露狂的,一些人会有娈童僻、换妻嗜好甚至是人兽恋,原来这些人都是要躲起来的,现在网络让这些东西都可以公开出来,用个假名就可以展示出来,当然这是属于比较极端的例子。普通的就更多了,比如BBS和Blog日记,都是把自己私人的东西拿出来现。可以说这种表达欲大部分网友都有。因为网络世界其实是又公开又私人的,很暧昧,给人一种舒服的匿名感。很多人觉得这只是自己和电脑之间的游戏,其实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所以我们会觉得芙蓉姐姐之流很“下贱”,但她自己不会觉得。

  现代人的生活一直处于很紧张、很压抑的状态下,似乎就有一种命令在不断要求人们去做真正的自我——即与众不同的人,违反日常规范的人。因为闷,所以就喜欢看到下流、贱的东西,从而得到释放。但是这种贱只会存在于媒体,日常生活反而会因此变得更谨慎。媒体的贱文化其实起到了一种代替作用,人们喜欢看,一边看一边笑骂,眼睛嘴巴过了一把瘾,行动上反而就不会贱了。我看那些八卦小报,看到的女星大腿比看到她们脸的次数还多,人们看走光照片看多了,相反的就会时刻提醒自己在大街上不要轻易走光。这种作用就如同政治笑话的作用,有助于政权的稳定,老百姓嘴上说笑过了,反而就不会想要去闹什么革命了。

  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反英雄反崇高潮流,以及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言论和现在的“贱文化”是一脉相承的,那时受资本主义影响,要“强调自我”,但是自我是什么?很多人都答不上来,只知道需要自我,要表达自我。王朔的言论其实也是在表达自我,不要拿“我”以外的东西来约束我。所以这个创造自我的过程很重要。只不过现在和当时的不同在于王朔是个名作家,而现在因为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跑出来表达自我了。

  如果有一天你看见有人在大街上做些犯贱的事,他肯定是在为拿到网上去秀而准备。一般人不会因为贱文化的流传而去追崇的。

  《新周刊》:贱,也许是传媒道德的另外半边脸

  《新周刊》:无厘头·贱客·贱文化

  从“我秀故我在”到“贱文化”的风行

  贱,没有颠覆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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