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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美国偶像》决赛不分性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14:13 网友来稿

  《美国偶像》的创意其实源于由英国金牌经理人富勒构思的“流行偶像”(Pop Idol),已运作五年,是以业余青年歌手大奖赛的形式,让普通的美国民众自由参与,并把评判权交给观众,通过民意选出最受欢迎的歌手。年龄在18周岁以上都可以参赛。要经过一连串的初试、复试、淘汰赛。但“美国偶像”在决赛前的淘汰赛中,没有PK环节,也不是每场淘汰赛都会在电视节目中播出。

  它的比赛规则和程序有独特的地方。三位评判西蒙?考维尔、兰迪?

杰克逊、保拉?阿卜杜尔和主持人莱安?西克赖斯(都是流行音乐界的刻薄家伙)在全美寻找美国偶像。全美有多个选拔赛场,初赛一律清唱没有伴奏,由评委来挑选合适的人选,并不需要唱完整个一首歌。

  24名选手(12男12女)参加最后复赛。复赛时每个人在电视上向全国人民演唱,然后由观众投票,得票最低者被淘汰,前3周每周淘汰2男2女,后面都是每周淘汰1人,最后的胜出者就是美国偶像,会有唱片公司签约。只有到了最后阶段才有乐队伴奏,评委只发表评论,由电视观众电话评选。经过淘汰赛后,最后只剩下两人,决赛就在两人中进行。淘汰赛非常激烈,每周的比赛主题也有所不同,有流行歌曲、全美冠军榜歌曲、摇滚、乡村歌曲等等。

  此节目的看点有很多:首先,选手选择的歌曲都是非常著名的,而且很多都是经典中的经典;其次,很多选手都有很多故事,关于他们为什么想成为美国偶像,为了参加节目下了多少功夫等等;再次,每次宣布投票结果都扣人心弦;最后,三位评判对选手的评述很

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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