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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状》征文优秀奖作品:《投名状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8:57  新浪娱乐

  “投名! 投名!”, 投下其名。舍下其命, 源自千古, 悲痛莫名。“状” - 乃 一举之盟证, 渺无其声, 虚有其形。

  “投名” - 动词也。意为投下一己之姓名, 放下自身,愿意交出自己一生所有,甚至性命, 矢志不渝,永久追随。

  “状” - 名词也。 意为事情表现出来的情形。 对簿公堂须列举”罪状”, 求医问症须详述”病状”。 具体表现出来的事情则称之为“状”。

  “投名状”, 综合二词, 顾名思义, 乃是一种表明自己愿意放下自身, 愿穷一生之力, 甚至舍一己之命的具体举动。

  前瞻古代, 每逢志同道合之士走在一起, 必然结盟织党, 互相追随, 以求实践共同之理念, 圆其共同之宏愿。 于结合之时, 往往有其具体之形式 来纳下"投名状", 作为彼此互信之凭证。

  若然套用于男女之情上, 如

梁祝般透过互交信物、互表心迹,来作为生死相许、互定终生之 "投名状", 倒能带出一点点诗情。

  但若然套用于江湖之上, 兄弟结拜, 每每要滴鲜血, 立毒誓, 来纳下一至极端、至残暴的 “投名状", 所谓的忠肝义胆, 最终都只会酿成不堪言状的悲惨结果。 其实若是相知相惜, 又何须以命相抵, 以死相迫。 这可是否人生于乱世、 身无所依, 最终孤注一掷所作出的愚眛行径。

  后顾现代, 虽再没有腥风血雨般的“投名状”, 但以文字作工具, 而陈述出来的 “一纸之凭证”, 比比皆是。但若问是否一旦签下了“一纸之凭证”, 就能义无反顾, 献尽忠诚?? 一纸契约, 随时可毁; 一纸婚书, 随时可悔。观乎此“现代版投名状”,仍难逃宿命, 只虚有其形, 并无其约束力。

  最后,慨叹一句: 与其选择 “投其名, 舍其命”, 倒不如 “举其杯, 尽显一己之豪情”!吴碧君(中国香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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