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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状》征文优秀奖作品:《投名状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8:57 新浪娱乐
“投名! 投名!”, 投下其名。舍下其命, 源自千古, 悲痛莫名。“状” - 乃 一举之盟证, 渺无其声, 虚有其形。 “投名” - 动词也。意为投下一己之姓名, 放下自身,愿意交出自己一生所有,甚至性命, 矢志不渝,永久追随。 “状” - 名词也。 意为事情表现出来的情形。 对簿公堂须列举”罪状”, 求医问症须详述”病状”。 具体表现出来的事情则称之为“状”。 “投名状”, 综合二词, 顾名思义, 乃是一种表明自己愿意放下自身, 愿穷一生之力, 甚至舍一己之命的具体举动。 前瞻古代, 每逢志同道合之士走在一起, 必然结盟织党, 互相追随, 以求实践共同之理念, 圆其共同之宏愿。 于结合之时, 往往有其具体之形式 来纳下"投名状", 作为彼此互信之凭证。 若然套用于男女之情上, 如梁祝般透过互交信物、互表心迹,来作为生死相许、互定终生之 "投名状", 倒能带出一点点诗情。 但若然套用于江湖之上, 兄弟结拜, 每每要滴鲜血, 立毒誓, 来纳下一至极端、至残暴的 “投名状", 所谓的忠肝义胆, 最终都只会酿成不堪言状的悲惨结果。 其实若是相知相惜, 又何须以命相抵, 以死相迫。 这可是否人生于乱世、 身无所依, 最终孤注一掷所作出的愚眛行径。 后顾现代, 虽再没有腥风血雨般的“投名状”, 但以文字作工具, 而陈述出来的 “一纸之凭证”, 比比皆是。但若问是否一旦签下了“一纸之凭证”, 就能义无反顾, 献尽忠诚?? 一纸契约, 随时可毁; 一纸婚书, 随时可悔。观乎此“现代版投名状”,仍难逃宿命, 只虚有其形, 并无其约束力。 最后,慨叹一句: 与其选择 “投其名, 舍其命”, 倒不如 “举其杯, 尽显一己之豪情”!吴碧君(中国香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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