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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红楼”为什么这样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14:34  北国网-辽沈晚报

  □周汝昌

  一

  《红楼梦》与一般小说不同之处甚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所蕴含的民族文化的质素特别浓郁。因此,笔者首倡《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之新命题——这是针对以往的“言情”“爱情”“婚姻悲剧”乃至“政治”小说的流行认知而言的。这儿的“文化”,特指我们中华传统大文化,即其整体精神、根基命脉之所在。

  说曹雪芹的《红楼梦》是我中华的一部“只立千古”(梁启超语)的文化小说,理路可分为四大方面来审视观照——

  第一是从氏族文化的视角来看问题。氏族文化是中华大文化之中的一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独具的特色。曹氏是一门历史久远、特色强烈的文化氏族,从孔门弟子曹卹为始,直到汉曹参、宋曹彬,降及明、清两代,中间无数的鸿才英彦,曹操,子建子桓,是中华五言诗的巨源与正流,诗圣杜少陵(甫)就再三赞叹曹植的诗文“波澜阔”“子建亲”,世人皆知“八斗”之才,独推曹氏;这就是“横槊赋诗”“读书射猎,自无两妨”的曹氏“门风”,即文武全才的氏族文化传统——也就是曹雪芹开卷不久即特笔写明“诗礼簪缨之族”的真实涵义。

  第二是清初的“全盛”之文化时世。“乾隆全盛”虽是清代文史家的一种赞词,却也并非全国属于夸张谀颂之虚文诳语(连具有启蒙思想、批评朝政的诗人龚自珍,也是如此认为的)。辽东的满族倾覆了明廷,“入主中原”,又一个生产、文化十分落后的边民部落迅速进入了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贵族掌权者,他们以武力统一了全国之后,立即热诚地学习汉文化,进步的速度甚为惊人。满、汉两大民族在矛盾冲突与同舟共济、两者并存的复杂情势下,经营缔造,建立了强大而文明的大清帝国。这样,便诞育了一代新型的人才,超群轶伦,具备了满汉融会之优长特色的才华智慧——曹雪芹正是这种新型人才中的一位尤为奇绝者。他生活于这种“全盛”时代,文化成就造诣之高,也可谓之“得天独厚”。所以他撰作的《红楼梦》,特别富于文化质素精华,并非偶然之事。

  第三是中国文学发展史的一个巨大里程碑。综观我们的“文体”史,其脍炙人口的几大“段落”就是《诗经》、《楚辞》、汉赋、六朝骈体、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章回小说。“文体”而足以代表一朝一代的,重要无待多言;而章回小说之发展进化,是以《红楼梦》的出现为到达了最高峰巅——到此峰巅,此一文体的文化容量方才到达最深广的宏伟巨丽的璀璨惊人的境界。

  第四是文化思想的趋变活动逐步冲破了有清一代奉“朱子学”(《五经》、《四书》悉以朱熹注解为准则,不许逾越违反)而发生了暗流的“自由思想”者。曹雪芹则是此种“思”者的先行行列中人。

  即此四端,已可察见《红楼梦》之独为“中华文化小说”,确是水到渠成、名归实至的事情,绝非空论。

  

  《红楼梦》以前的章回体“稗官”“野史”(中国小说的别称)绝无如此弘广深厚的文化容量,曹雪芹以前的作者群,也不曾有过像他这般才情灵慧的大手笔:两者凑泊,形成了诞生这部伟大的文化小说的历史条件,正所谓无史例,后继为难。

  那么,这部小说究竟继承和发展了中华大文化的哪些精髓、何等光芒呢?

  简要而言,有两条主脉,贯串了全书,务宜领会。

  这两条主脉,并非我辈读者的臆想创说,实由作者自己明文提醒,即:一干裙钗、几个异样女子的“小才微善”。一部大书的主题眼目,豁然尽展于此。作者的文风,语淡而意谦,然其含蕴至丰。

  吾人须知:一“才”一“善”,便是雪芹对我中华文化之精髓命脉的最经济的简括和深识。

  才是什么?一般理解大抵以为是指“文才”“诗才”,在《红楼梦》而言更是如此“无疑”的事意。其实这是错了。试看:

  一、“无才可去补苍天”——石头

  二、“才子精明志自高”——探春

  三、“都知爱慕此生才”——凤姐

  四、“试才题对额”——宝玉

  五、“才选凤藻宫”——元春

  六、“才华阜比仙”——妙玉

  这些例子中,只有宝玉所试之“才”实指文才,其余诸人,皆非此一狭义可限。凤姐是今之所谓“文盲”,其才与诗文了无干涉。元春入选,明言是由“贤德”。妙玉的才,以仙为喻,亦非仅指能诗而已。这样一说,则《红楼梦》所重之才,所包甚为广博,无待繁词细辨了。

  “才”是中华大文化中的一项极关重要的节目,是中华民族对客观世界的一种高层次的认识感悟。在《易经》的《说卦》中,就已提出了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是谓“三才”的理念。“三才”概括了宇宙万物和人类的体性功能、生机动力,而人居三者之中,为“天地之心”,独占“性灵”之位。这也就是“无人合一”的哲思的另一逻辑形式。

  天之才,表现为风云雷电,节序光阴。地之才,表现为山川动植,品类众生。人之才,则表现为指挥聪明,情思才干。所谓“天人合一”,实即“天人本一”,人也是天的一部分,又是天的精华体现。

  所以,在《红楼梦》中,原始根由是女娲炼石,石乃“通灵”——是为天人一体可以互感互通之中华哲思的“艺术解说”。

  “才”,从汉字造字学(文字训诂学,古谓之“小学”者是)来讲,它是动植生长而未成待展的意象——有如“半木”之形。而“华”即生命的升华,在植物表现为开花(花华古体一字),在人则表现为“才华”。而才华者,在农工则为良耕巧匠,在士子即为诗圣文宗——在妇女亦必心灵手巧,针凿精能。此在古时,势所定才,“贵”“贱”分途,男女异致,而“才”的本质(体性)却是“其致一也”。

  《红楼梦》首标一字曰“才”,其故在此。

  有才者,必有情,“才情”一词,那“微善”的善,又当何解呢?

  “善”的包容量也十分广博,但,通俗而讲,它的主意义在于品德——品德与才情,正是我上文所标明的两大主脉。两者并驾而方轨,成为中华民族对于“人”的基本要求,亦即“鉴定”人的标准尺度。

  简单地“区分”:才属情,善属性。

  孟子主性善。《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是为旧时启蒙教材的第一义,重要无比。《四书·大学》开头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親]民,在止[立足义]于至善。 ”这在曹雪芹书中竟两次分引过,堪称特例。贾宝玉公然宣称:除“明明德”外无书!

  从这一点来看,曹雪芹所称于那些“闺女”(一干裙钗,异样女子)者,也应是“善”在性地心田——至少是以品德为主,而其他才具技能居次。

  至此可知,一部《红楼梦》,主旨为的是给女儿传神写照,阐发幽光,而其所传,不离“才”“善”两端。即此一条主旨要义,亦足以可晓悟,这是中华民族的一部“文化小说”,名实相副,当之无愧,何用谦虚。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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