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为忠(特约评论员)
《赵忠祥违法广告再上“黑榜”责任在谁?》这篇评论刚见报,在媒体上就看到了赵忠祥对通报29则违法广告的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给予了正面回击。日前,赵忠祥接受采访时表示,对这次曝光他问心无愧:“我也是受害者,为什么他们要把矛头指向我?”赵忠祥首先表示自己对这次广告的“代声”并不了解,而且他着重提出:“药品没有问题,宣传形式有问题,而且已经不做了,为什么还要对公众发布?”赵忠祥表示,媒购委在公布之前没有和他核实、沟通过,“他们只是一个二级协会,我觉得他们如果真的愿意解决问题,应该和我先沟通。”他告诉记者,对于此事他不会提起法律诉讼,“我最近忙节目呢,哪有时间和他们纠缠?”
在赵忠祥的质疑中,有两个关键点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一是“代声”他不知情,有被广告商“盗用”之嫌;二是对媒购委的资质表示不认可,“他们只是一个二级协会”。至于是否通过法律程序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赵忠祥则回答:“哪有时间和他们纠缠?”这就使人费解了,既然是被人套用了声音,自己的名誉受到伤害,更应该立即状告侵权者的违法行为,这远比录节目重要。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媒购委公布虚假违法广告,这是履行自己的职责,怎么能说是“纠缠”呢?
媒购委会长王文学告诉记者:媒购委已设立全国媒体购物行业投诉电话,协调与解决行业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对行业不良现象进行预警和通报。不管它是“二级协会”,还是“一级协会”,这是主管部门赋予他们的权力,与赵忠祥的质疑无关。笔者在《赵忠祥违法广告再上“黑榜”责任在谁?》这篇评论中指出:有关部门不能老是只停留在曝光这个层面。当前首要的任务是赶快制定出有效制止名人虚假代言的法律条文,否则,通报则成了“狼来了”的游戏,对于利欲熏心又缺乏羞耻感的名人而言,这是无济于事的一纸空文。
赵忠祥屡屡登上虚假违法广告的“黑名单”,到底是“媒购委”的“纠缠”还是赵忠祥的“代声”?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对于赵忠祥的质疑,“媒购委”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面对曝光,赵忠祥抛出“纠缠”一说,无非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如果赵忠祥觉得自己的“声音”被人盗用,正当的途径应该是通过法律还自己一个清白,而不是与“媒购委”纠缠。有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坚持缺点,这就是缺德了,缺点与缺德一字之差,赵忠祥要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