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走向商业化是必然的,但是绝对不可能大众化,特别是摇滚乐日渐成熟的今天。像BEATLES那样让全球人疯狂的摇滚已经不再会有了。
摇滚的定义是在不断变化的,不能说歌手的歌喉怪异就算是摇滚,也不能说曲风前卫就是摇滚,摇滚主要体现了一种内在的精神,因为摇滚总是走在音乐的最尖端,说别人不敢说的话是摇滚的中心所在。要像一支拳头一样打得人喘不过气来。不一定重,但出拳一定要快。也就是说,随着人类的观念的不断转变,摇滚也在不停的发展,过去的摇滚对于现在来说可以不再让人感觉到不可理喻。比如BEATLES的名曲COME TOGETHER在当初绝对算是不折不扣的摇滚乐,因为歌词里的一些东西在当时是很新的,旋律也很前卫。但是在95年MICHAEL JACKSON就可以拿来翻唱,我个人以为MICHAEL唱的绝对不在BEATLES之下,而MICHAEL的音乐是绝对不能算是摇滚的。
现在没有人会说Nirvana的音乐不是摇滚,但如果拿到几十年以后给我们的后人听,一切就完全不一样了。
MARILYN MANSON的音乐公然蔑视上帝,这是以前让人不敢想象的,好多人认为这个有着魔鬼面孔,让人不寒而栗的人出的东西怎么能算音乐?简直就是地狱的声音,在这里暂且不评论他的音乐好不好,他的看法对不对,甚至他的曲风说实话还是蛮POP的,但是他的确是摇滚。
今天的摇滚要是想大众化,那就只能等到未来,如果某种形式的音乐被公众所接受,所喜闻乐道,那它一定不是摇滚。
但是不能被大多数公众所接受不代表就不能商业化,比如拿中国目前很有实力的摇滚乐手王磊来说,他是做电子乐的,属于摇滚,相对用传统摇滚乐器较少,歌词开放,不容易被公众认同,但因为他是中国摇滚乐坛较有影响力的歌手,所以如果正式出版专集,加上一定的宣传攻势,一定会卖得不俗的成绩,须知摇滚所面对的大部分人都是伪摇滚乐迷,或是以前没听过摇滚的人,就好象看球的人中大多数人都不懂球一样。这部分人在买专集的人中占了很大的比例,更何况中国的摇滚迷本就不算少。(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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