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十余家媒体的娱记,搞了个松散型的组织,名为“娱人坊”。他们深知“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把命运和效益都绑在一起。大约持续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后,“娱人坊”被有关方面取缔。
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原来“娱人坊”还想拉她入会,她一直以为是“记协”那类团体。后来听说他们经常在一起聚会,过生日或者搞活动,就以为是个联谊会。直到“娱人坊 ”被取缔,她才知道,原来“娱人坊”的性质是为了形成一股势力。对于某个有利益的活动,他们将一起去采访、共同发稿;对于得罪了其中某个娱记的明星或单位,他们将集体揭短或者“封杀”。
娱记们的拉帮结派俺是早就知道的,但发展到结会这一步却是始料未及。面对主办单位的随心所欲、保镖们的盛气凌人或者明星们的居高临下,娱记一直试图改变自身的低下地位,壮大自己的力量。但俺认为,壮大并不意味着把自己变成另一种霸权。
以前俺认识一个记者,专门揭短、写负面报道。写完之后并不马上发表,而是传真给对方看。如果对方愿意去财消灾,他就把报道压下来。如果对方“不识做”,自然就会见诸报端。这样的“害虫记者”为数不算太少,只要被他们抓住了把柄,对方通常也只好认栽。有位“害虫记者”风光了很多年,也得罪了不少人。好些明星曾经表示要告他,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些把柄在他手里。后来,他又得罪了一位圈内人,顿时所有那些“受害者”都跑过来力劝这位圈内人跟他打官司,因为这位圈内人是惟一没有被他拿到把柄的原告。
一个“害虫记者”就把娱乐圈弄成这样,那“娱人坊”的势力可真是不得了。这间娱乐作坊企图形成规模经营,把娱乐新闻变成一种生产力,利用它产生充分的经济效益,作为一名资深娱记(别人老这么夸俺),仍然对此感到吃惊。为了共同利益,他们可以摒弃门户之见、摒弃新闻竞争、摒弃个人恩怨———这些都无关紧要,但他们不可以摒弃行业道德和自己的良知。就算娱乐圈可以容忍捕风捉影的假新闻,但不可以接受被操纵的新闻。(娅子)
雪儿小语:以毒攻毒的初衷往往导致鱼死网破的不堪结果。由此可见,压倒一切邪恶的只能是正义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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