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寻枪》“寻”出了一场笔墨战。在《寻枪》正赢得一片叫好声之时,郭小东撰文指出它与黑泽明电影《野良犬》的极大雷同;对此原著作者凡一平声称“至今没看过黑泽明的电影”,而导演陆川则回应“电影史上题材雷同的事很多”。
正如郭小东所言:“揭短总是难堪的。”但媒体的责任就在于不虚美不隐恶。所以我们愿意刊发郭小东的又一篇“檄文”。———编者
模仿是一种幼稚,是文艺入门的起步。如果否认《寻枪》模仿,那我只能解释为,《寻枪》与黑泽明电影《野良犬》的雷同,是大师与大师的心灵沟通,是今人和50年前的前卫者相隔半个世纪的不谋而合,如果是这样,我除了欢呼,别无他言。
如果模仿是罪过,那我同样无话可说。但文艺批评面对的是事实,是文学艺术作品所提供给世人的精神成果。作品一经发表,它就必须接受世人的检验,受众有权对它评头品足,有权依照一种起码是通用的艺术常识对之审视。这不是什么坏事,更不是什么“没事懂点电影的人在胡搅蛮缠”(陆川语)。一部作品受到的关注,如果是一味的吹捧,如果仅止于一种声音,这同样不是什么好事。很容易让人质疑为“炒作”。我想这是《寻枪》的制作者同样不乐意的事。
《寻枪》是一部不错的电影,但不错的电影并非伟大的电影。不错的电影里也许有模仿,但伟大的电影永远都是独创的,是对于人类的精神发现。对于艺术品而言,伟大在这里含有出类拔萃的意思。
我之所以罗嗦这些常识,是要说明,在我们的创作里,我们并不拒绝前人的经验,在我们视为独创的经验里,也许早就融会了这些经验,问题是必须承认,如果事事以第一人自居,而事实又并非如此,只能是事与愿违。
揭短总是难堪的,何况《寻枪》正在叫好。
我很认同陆川所说,题材雷同在电影史上的确不少,也不稀奇,但题材雷同和模仿不是一回事,《寻枪》不是题材雷同的问题,是对一个相同题材的“表现”问题。是独创的表现还是模仿的表现,它与题材无关。这是常识。正因为看过几千部电影,在学问积累中沉淀了前人的经验,这并不奇怪。
至于原作与导演在完成《寻枪》之前,没有看过《野良犬》,这个问题我想作为评论者我不能太勉强,一定说他们看过。我的态度已经表明得很清楚。如果我是电影学院的硕士生导师,我是会要求学生在第一学期,就去通看几位全球性电影大师的全部作品的。
针对网上“抄袭”的说法,陆川气愤地说:“怎么可能这么大一部电影是抄袭的呢?那不是把我们电影人当傻×吗?《寻枪》九月份就要全球公演了,一部抄袭的电影可以全球公演吗?”
我要强调,我评论《寻枪》是模仿之作,而“模仿”与“抄袭”是不同的。其次,“这么大的一部电影”是什么意思?其大就保证了什么呢?另外,“我们电影人”又是一个什么概念?显然不是仅止于《寻枪》的主创人员。“全球公演”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至于“卖得这么热的电影怎么可能有人中途退场呢?”为什么就不可能有人退场呢?难道《寻枪》当真到了万众欢呼的境界,或者中国人又退回到文革时期,观看革命样板戏的时代了么?
至于网上的批评究竟针对谁?气愤大可不必。是因为有电影《寻枪》才会有网上的讨论,对于创作者而言,应该有胸怀容纳不同意见,千万别引火烧身。不要把正当的文艺批评当作是泄个人私愤。宽容优雅是一个艺术家的起码修养。如果把对《寻枪》的批评,认为是对“冒出来的年青人”浇开水,而且是“特别恶意的”,我想,这不是新进的艺术家的修养。
在这之前,我没有接触过网上有关《寻枪》的消息,我不知道网上都说了些什么,是怎么说的。但我想,对一部作品的讨论,不至于是“特别恶意”的人身攻击。
陆川对我的文章的正式回应,其实只有一句话:“我就跟他说一件事,我九月份就要把电影带到东京的电影节上去,就在黑泽明的故乡演。”
我很高兴也很感谢陆川如此郑重地告知我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这是很长中国人志气的事,也是他全球公演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设若黑泽明故乡的人们偶尔会提出与我类似的问题,我想也是并不奇怪的,陆川应该有这种心理准备。假如都是一片叫好之声,让他们因为《寻枪》而怀念起黑泽明的《野良犬》,已经国际化,我想,也不是不可能的,但依然不失为一件乐事。郭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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